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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

 

洗干净的鳌虾还是很漂亮的,个大,只不过被抽了虾线失去了活力,看着就让人流口水。洗了足足两个多小时总算将虾都洗干净了,还好吴家院子里有口井,不然还得去河边挑水回来洗。

家里没什么香料,只有山上摘回来的野花椒,自家种的大蒜,还有干辣椒。吴晓梦将干辣椒泡在水里,去菜园里扯了几根蒜苗一小块生姜,大蒜生姜去皮,找出石擂钵清洗干净,将泡软的干辣椒和生姜大蒜一起放进擂钵捶碎,做麻辣小龙虾最关键的糍粑辣椒就做好了。

等做好了饭,她往锅里放了猪油,做麻辣龙虾最关键的步骤就是用油炸,炸到外壳焦黄才香,这个年代没人舍得这样浪费,又不知道去虾线,吃起来自然是又土又腥一嘴泥。

她也不舍得放太多油,先将龙虾放进锅里炒干水份捞起来,再放半碗糍粑辣椒,这个过程最关键,一定要将辣椒熬香,不然辣椒的水汽就会盖过龙虾的香味,加了姜蒜的辣椒渐渐熬出了香味,从火屋扩散出去,放学回家的波波兄妹老远就闻到香味了。

“好像是咱们家!快跑!”波波提起妹妹的书包,一溜烟地往家冲。

吴晓梦又放了些蒜瓣增香,还放了一把野花椒,香味层次更加丰富,将小龙虾放进锅里翻炒,等外壳颜色变红,炒到香味最浓郁的时候放水闷煮二十分钟,最后大火收汁,撒上一把蒜苗,就成了。

“二姑!”

波波冲进香味最浓郁的火屋,流着哈喇子问道:“二姑,你做了什么好吃的?”

“我们昨晚上捡回来的鳌虾啊!”

波波睁大了眼睛,鳌虾还能这么香?娟子坐在灶孔旁帮忙添柴火,一边等一边咽口水。

李红喜气洋洋地回来,还没走进家门就闻到了香味,还奇怪呢,难不成家里买了肉?她生怕吴晓梦背着他们吃肉,风风火火赶到厨房,“哟,这都吃上肉了?”

没人搭理她,李红自己去揭锅盖,看到锅里是鳌虾,她很失望,嫌弃地说道:“怎么弄这个东西,浪费粮食,猪都不吃这玩意。”

没多久,吴建国他们回来了,吴晓梦将鳌虾装在漆盆里,又煮了一锅蔬菜汤,一块端上桌。

看到吴晓梦真的将鳌虾做成了菜,虽然闻着香,但鳌虾留给他们的印象不好,都没人先伸筷子。

波波看了看长辈,先夹了一个在碗里,吴晓梦教他剥虾肉,这虾新鲜,肉饱满又紧实,还裹满了汤汁,波波喂进嘴里,嚼了嚼,顿时瞪大了眼睛。

“哇!太好吃了!”波波夹给几个妹妹,“快尝尝,真的很好吃!”

没有啤酒,没有油炸,吴晓梦都没底好不好吃,自己尝了一个,纯天然的,味道比她前世吃过的还更香一点。

“爸妈,你们快尝尝,味道真的不错。”

吴能富给面子地夹了一个,他懒得剥壳,先嗦了嗦汤汁,一口咬下虾尾,嚼了嚼,一种独特的肉香在口腔里蔓延开来。

一家人都动了筷子,这才发现这虾肉跟他们吃过的完全不一样,又香又辣,根本停不下来,一会儿工夫就去了小半盆。

李红本来是不屑吃的,看一家人都说好吃,也忍不住想夹一个尝尝,不料吴晓梦筷子长了眼睛,压住了她的筷子不让夹,“二嫂,你说这鳌虾猪都不吃,你还是别吃了,不符合你口味。”

李红几次想夹,都被吴晓梦阻拦,气得她想摔筷子。她看向吃个不停的丈夫,也不知道帮她夹一个,没多久,连虾钳都被吃得干干净净,她愣是一个都没吃着。

等到天黑,吴能富主动提起木桶,兴奋地对吴晓梦说:“走,我们去捡两桶回来,今晚上没吃过瘾!”

波波跑去爷爷他们的卧室找手电筒,吴建国看见了,一声没吭,看着他们高高兴兴地出门去了。

刘秀英在火房收拾,李红悄悄走进去,“大嫂,我娘家嫂子给我带信说她们村有个和晓梦差不多大的年青年,家里兄弟姊妹少,家境还可以,晓梦现在离婚了,这村里谁不在后面说闲话,早晚要嫁人的,不如早点嫁出去,对她的名声好。”

刘秀英收起最后一个碗,皱了皱眉,“晓梦这才刚离婚呢,李家那边都还不知道扯清楚没有,现在着急忙慌地嫁人做什么?”

李红瞥到油罐下去了一小半,脱口嚷道:“这油怎么用去了这么多?”

刘秀英早就发现了,这两天一直是吴晓梦在做饭,但她什么也没说,今晚上的鳌虾做得谁不爱吃?

“李红啊,你听嫂子的,别管这事了。”刘秀英劝了一句,出去了。

吴晓梦他们走到田边,鳌虾遍地都是,吴能富动作快,很快就夹满了一桶,还夹了几根大拇指粗的野生黄鳝,放进桶里被鳌虾夹得遍体鳞伤。

几人回到家,吴建国他们都还没有睡,一家人坐在院子里纳凉,看到吴晓梦他们回来,吴建国还饶有兴致地过来看了一眼,“这鳌虾长得肥!”

吴晓梦也蹲着看,今晚上捡得比昨晚上多,起码得清洗三个小时,几根奄奄一息的大黄鳝被挑了出来,吴晓梦笑道:“这得马上处理了,不然死了可就不好吃了。”

吴能富将活揽了过去,“行,我来弄,你休息休息。”

“明天中午我做一个爆炒香辣黄鳝。”吴晓梦笑道。

吴能富重新打量了二姐一眼,奇怪地问道:“你之前都不会做这些啊,怎么”吴能富本来想说出嫁之后,连忙改口,“现在这么能干,又会炒鳌虾,又会炒黄鳝的。”

吴晓梦愣了愣,她前世为了挣钱,特意去学了厨师,“自学成才呗。”

吴能富朝她比了个大拇指,随口说道:“你这手艺,都能去银河大饭店门口的小夜市摆摊了。”

“什么小夜市?”吴晓梦记忆中没有这个东西。

吴能富经常进城找事做,在一些方面比吴晓梦了解得多,“你不知道啊,银河大饭店开了个歌舞厅,一到晚上人多得不得了,我上回经过那边,看到银河大饭店旁边的小巷有好些人在摆摊卖小吃呢。”

吴晓梦心里生出个想法,问道:“人多不多?”

“多得很,跳舞跳累了,就下楼吃个宵夜,还有附近的居民,晚上有时候也去打个牙祭,城里人都领商品粮拿工资,比咱们生活水平高了不知多少。”

吴晓梦压低声音,问吴能富,“三弟,你觉得我去那边摆摊卖鳌虾怎么样?”

吴能富看了一眼水池里密密麻麻的鳌虾,摸了摸头,“这估计不行吧,谁都觉得这东西不好吃啊。”

吴晓梦看了一眼水池里的鳌虾,两千年后能被食客这样追捧,她不相信这东西会没人吃,今晚上这盆不就吃干净了,大家都说好吃。

行不行的,总要试一试。

看着吴晓梦沉吟的表情,吴能富问道:“你还真想去啊?”

“是啊,我想去试一试,不过这样的话,我得先买个三轮车,还得买燃气罐,锅,还得买点一次性的碗筷手套”这样一算,支出就太大了,光是三轮车就不是她现在能买得起的,燃气也很贵才刚有了想法,现实就要将这想法压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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