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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6节

 

中山装、偏分和严厉训诫站在月光下,……

“凶手潜入时,受害者应该正在睡觉。这块被丢下的布巾里或许会有一些导致受害者昏迷的药物。”陈光耀简单做过勘察后便走进卧室,指着卧室床头一块被丢弃的布巾说罢,便用证物袋将之收纳装好,接着才又道:

“这个要我回实验室做过化验才知道。

“但从现场状况来看,这里就是第一案发现场了。”

整张床上全是血迹和挣扎痕迹,家怡站在陈光耀身后,指着床头床脚的痕迹道:“凶手杀死受害者前,将其绑住了。”

“是的。”陈光耀检查了下床柱上的绳索勒痕,是新的,而且床头血迹中还混有木屑。

“那么受害者头部如果没有钝器击伤,就说明之前流浪汉被杀案,受害者之所以头部被钝器击打,不是凶手的癖好,只是凶手为了使受害者丧失反抗能力的手段而已。这个手段很随机,可以是钝器击打,也可以是捆绑。”家怡想了想,立即拨通楼下做简单尸检的许君豪大哥大。

几分钟后,家怡挂点大哥大,点头道:“受害者头部的确没有钝器击伤。”

说罢,她又在本子里记录:

【暂时凶手的惯用行为只有剖腹和遮面】。

并将之说给方镇岳听。

回头要好好分析下这两种凶杀手段,研究下这其中是否隐藏着凶手的个性、历往创伤或者工作习惯之类。

“遮面这个行为,是否显示了凶手其实不愿意与死者对视,有逃避、恐惧之类的情绪?”方镇岳听罢,捏着下巴猜测起来。

“有可能。”家怡歪头想,或许也可以找tannen专家聊聊,说不定外国人针对这个行为会有更详细的分析。

她总觉得遮面这种行为与后世她看到的一些外国电影里,凶手杀人后遮住受害者眼睛的行为相关。

电影里阐述的凶手行为多与宗教有关,比如一些凶手信仰的宗教中有一些关于眼睛是通往过去和未来的窗口之类,凶手害怕死者的眼睛会记录下自己的脸、死者通过眼睛能再找到他复仇等。

“《犯罪心理学》书籍中也曾提到,不过那里只提到一种凶手心理,就是其可能对杀死受害者这件事是有愧疚的,因此不愿意看到受害者的眼睛。但……我们这个案子里的凶手,杀人并非意外,也不是激情杀人。这样有规划的杀戮,再加上剖腹等严重破坏尸体的行为……我很怀疑他是否会有愧疚。”

“或者是一种羞辱?凶手杀死的人和动物好像都是有被举报,或者有些不好的名声在身,这有没有可能传达着一种【死者是无颜见人的恶棍】的信息?就像你说的,凶手给流浪汉手里放石头,有可能是向警方传递‘这个人用石头砸人,我才杀死他’的信息一样,他在通过这个细节,向我们和世人传递‘这个人是无颜见人的渣滓’这样的信息?”方镇岳学着她的方式,天马行空的猜测。

“啊……有可能。”家怡眨了眨眼睛,立即下笔将这项猜测记在了本子里。

“……”方镇岳嘴巴动啊动的,努力控制肌肉,与得意笑容对抗。

但转开头时,还是忍不住挑眉撇着嘴笑了出来。

嘿,十一将他的猜测记录在了她那个神秘兮兮的笔记本里,嘿~

“这里有泼洒血迹,是不是显示凶手在切割的时候超级费力地在割砍?但是溅血在这里停了下来,是不是说有可能凶手当时正采取某种姿势呆在床上,血液飞溅了一部分在凶手身上,所以溅血在这里戛然而止呢?”家怡收好本子,仔细观察过床上的血迹后,继续发挥自己的想象力。

大概因为看过太多凶手杀人的现场,她即便此刻没有看过这案子的心流影像,也难免会脑内幻想当时凶手的站位和动作。

“我也是这样想的。”陈光耀点头应声,专门对着这部分溅血,又拍了几张照片。

“那……”家怡歪头盯着这部分又看了一会儿。

方镇岳也顺着她的目光观察,几秒钟后,他忽然抬起头,家怡恰也在这时抬眸,两人对视一眼,很有默契地开口道:

“这块血迹很可疑。”

“怎么?”陈光耀听到两人几乎异口同声,有些不解地将目光再次拉回。

“陈sir,你看,既然这边可能是切割时没掌握好力度,不小心割过头了,才导致的泼洒状血迹,那这里的血液就不太合理了,除非是后来凶手搬运尸体时造成。但我们还有另一个猜测——”方镇岳做出拉的动作,演示给陈光耀,“人在大力拉绳子的时候,如果绳子忽然断掉,我们就可能忽然向后跌倒,因为与手和身体抗衡的力忽然消失,但手和身体还在用力。如果我们推演动作是对的,是不是有可能,凶手手里拿着刀,切割时不防备皮肉忽然被割断,他力度过大却还有惯性,于是不小心割到了自己?”

“啊……”陈光耀眨了眨眼,盯着这部分血液看了眼,的确不是泼洒状血迹,而是垂滴状,再看边上的褶皱和没有血迹的轮廓线,陈光耀嘶一声,点头道:

“极有可能!”

说着便掏出剪刀,剪下沾染了这些血迹的所有床单被褥,小心翼翼地放入证物袋。

家怡转头朝着方镇岳竖起个大拇指,岳哥简直是她的嘴替!他想得完全就是她猜测的点,省却她好多口舌。

“……”陈光耀收好证物,抬头便见易家怡和方镇岳一副惺惺相惜、互相崇敬的样子,撇撇嘴,转头继续观察起室内血迹。

新晋的血迹专家diane正在室外带阿杰做抛尸现场勘察,他一个人在这里做血液分析,难免慢一点,倒被方sir和ada易秀了满脸,啧啧,强力的探员果然是顶半个痕检专家啊。

接下来,方镇岳和易家怡配合着陈光耀一起做现勘,效率很高,半个多小时后,陈光耀便收集了许多证物。

方镇岳靠着门框打量被陈光耀放在门口现勘宝箱里边的证物堆,忍不住皱眉,“凶手是不是觉得自己隐藏得非常深,就算留下这么多证据,警方也找不到他?”

“谨慎的人却这样混不在意地留下这么多东西……要么实在无力处理现场,要么就是他不在受害者苗利群的社交圈子里。至少凶手自己可能是这样认为的。”家怡叹口气。

看一眼时间,走到窗口瞧见楼下许君豪已经站起身,似乎准备带尸体回警署了,家怡忙借故离开,快速奔向楼下。

在许君豪带着法医助手整理尸体,准备将尸体装袋带走时,家怡冲下楼,赶上这个时刻,看到了尸体。

……

一个人出门前如果是准备要杀人,多半不会很认真地打扮自己。

像给头发抹发蜡,或者精挑细选一件衣裳,一条搭调的裤子,和一双绝对不能太奇怪的鞋子……总归是要杀人弄脏的,更何况选夜深人静时出发为的本就是不被人看到,穿得再好看又有什么用?都是与目的背道而驰罢了。

但凶手好像不是这样一个人,他穿着一件中山装式的衬衫,下搭一条看起来很舒服的纯棉直筒休闲裤,再配一双布鞋,虽然都是黑色的,是染了血也能在夜色掩映下看不清楚的,但仍旧显得过于隆重。

好像他不是要去杀人,而是准备去参加一场低调的文学研讨会,那么文质彬彬、一丝不苟。

他仍戴着口罩,但没有戴帽子了,露出被梳理得过于工整的短发,偏分,鬓角有斑驳,像个优雅老去的中式绅士。

他这副样子尤为让易家怡皱眉,凶手已经越来越淡定了,甚至也越来越享受自己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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