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强製猥亵
根据《刑法》,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而他们这种情况,只能算是强製猥亵,即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製猥亵他人……
他是有备而来?
她不由多看他几眼。
他依旧丰神俊朗,干净清爽,应该是洗了澡,换了衣服。
只有她,怎么洗刷,也无法涤荡对他的绮念。
“毕竟是成年人嘛,酒后乱性,一夜情,不是很正常吗?”她狡辩,气势不足,心虚得很,“我当时是真的喝多了,真的……”
“程彤跟我说,是沈小姐明确表示自己没喝多,才会让你送我的。”他道。
“一夜情是两个人的事,可我当时不省人事,根本什么都做不了。”他叹了口气,“因为顾虑到你是程彤的朋友,而且身份特殊,所以我才没有立马报警。”
说到这儿,他睨了她一眼,“如果沈小姐不愿意私了的话,我现在也可以报警……”
“别!别报警!”她紧张地瞪着他,这种事要是传出去……她估计没脸活下去了。
“说实话……我很抱歉对你做了这么罪不可恕的事,但我当时真的是……一时糊涂。我很后悔,真的……很对不起……”
她感情真挚饱满,语调舒缓哀恸,真真是悔不当初。
“你很后悔?”他反问,说话口吻有些冰冷。
“嗯。”沈姝曼重重点头。
她只是想偷吃一口糖而已,哪知一口下去全是玻璃渣。
扎得她鲜血淋漓,苦不堪言。
那个不可言说的部位,到现在还刺刺地疼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