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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2节

 

菊花振振有词:“我是帮工,秀丽是我东家。有人污蔑我东家,找我东家的麻烦,我要是站着不管,像样么?”

两人一路吵着,高玲珑不管不顾,拖着郑冬雨直奔汪家,到了汪家大门之外,也懒得上前去敲,直接上去一脚将门踹开。

门板弹开,院子里的人都望了过来。父子俩看见来者不善的高玲珑,都有些惊讶。不说汪正德对潘秀丽早就没有了耐心,此刻两个女人纠缠明显是郑冬雨吃亏,他下意识就想护着郑东雨,皱眉道:“潘秀丽,你又发什么疯?”

高玲珑将手中的人狠狠往院子里一扔:“管好你家的疯狗,别让她上门乱咬人。”

郑冬雨摔倒在地上,痛倒是不痛,就是特别狼狈。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丢脸,她整个人都要气疯了,一边起身一边大骂:“你才是疯狗,你全家都是疯狗……呜呜呜……大哥,她如今可了不得,把我揪着游街不说,还让人毁我名声……呜呜呜……我不活了……”

“想死?那还不容易?”高玲珑伸手一指:“撞墙跳井喝药,或者直接拿刀抹脖子。别光说不练!你这种嫁了人对男人不忠,带着孩子抢别人男人的女人,死了也活该!”

说到这里,她冷笑一声:“不过,凡是你这种脸皮厚的,那都舍不得死。”

汪正德听她越说越过分,不悦地道:“潘秀丽,你最好赶紧滚。带着这么一大群人找上门来闹事,老子可没那么好的耐心容忍你,再胡说,我打死你。”

“是谁先上门闹事的?”高玲珑可不怕他,“汪正德,本来我是不想搭理你们的,今儿也想把这个不要脸的打出门就算了。但想想还是该来跟你说个清楚,省得你们家没有银子就打我的主意。我有再多的钱,也绝不会给你一个子儿!”

她转身看向众人:“大家伙儿都在,帮我做个见证,我潘秀丽此后半生,要是给汪正德银子,哪怕只是一个铜板,我都不得好死。”

汪正德:“……”没见过这么发誓的。

孝媳十五

要不要说得这么毒啊!

别人怎么想的, 汪正德不知道,他算是又一次清晰的认识到了潘秀丽有多恨自己,还有她绝不可能帮汪家人的决心。

说实话, 这对汪家不是好事。

普通人家缺了银子, 多半都是问姻亲借。现如今汪家的姻亲……不提也罢。

郑冬雨是没有娘家的人,与郑家来往,只有这家吃亏的份。而舅舅家,一副对他借银子唯恐避之不及的模样,就算开了口, 那边借出的银子也不会多。

潘秀丽这大半个月以来生意做得不错, 基本上每天都有人在周家的宅子外等着买豆腐。最近这两天人少了点,但只要点出来的豆腐就没有卖不掉的。汪正德自己卖了多年的肉,深知只要做生意,就绝对没有赔本的。想也知道潘秀丽赚来的银子他们母子几人肯定花不完。

“秀丽,我没想和你弄成仇人一般。咱们俩还有孩子呢。”

高玲珑今日当街将郑冬雨拖回来又在汪家大闹,虽然占在理上,也确实泼辣。其实她是故意如此的, 一个年轻的小媳妇带着两个年幼的孩子单独住,很容易不人欺负。如果她不够凶, 除了汪家之外,还会有其他的人上门借钱。说好听点是借, 说难听点就是欺负他们。

眼看汪正德有软化的迹象, 高玲珑心里清楚, 这狗男人又把主意打到了她身上, 当即板着脸道:“两个孩子, 人家有自己的家,跟你没关系。就凭你跟我做夫妻时又与其他女人勾勾缠缠, 还有你们一大家子拿我当丫鬟使唤,我就绝对不会给你好脸。咱们就是仇人,和解不了的那种。以后你识趣点,不要再登我的门,也管好你的家人,否则,我还会像今日一般将人打出来!”

汪正德看她不像玩笑,心里隐隐有些后悔。这女人虽然得理不饶人,之前几年还是很听话的,她会变成这样,多半还是被自己给休书这件事给气的。如果早知道她有手艺,当初就……他心里乱七八糟想着这些,口中道:“秀丽,我不是为了银子。”

高玲珑接话:“你是为了救母嘛。如果我脑子不够清楚,又和你重新来往,大概你就觉得自己忍辱负重,为了给母亲治病付出良多。我呸!”

她转身就走:“你是个男人,有点骨气吧!”

汪正德面对看热闹的众人时挺尴尬的,解释道:“真不是为了银子……”

是不是的,众人心里都有一杆称。

之前为了和郑冬雨在一起故意把人气出门,为了和潘秀丽尽快撇清关系,连孩子都不要,说话要多难听有多难听。这会儿看到人家潘秀丽做生意赚到钱了,他又想与之和好。

好在潘秀丽脑子清楚,不然,又要被这一家人哄骗了去。

菊花是个不饶人的,临走前冲着狼狈的郑冬雨冷笑道:“你把男人抢走了,这么本事,这么能干,也想想法子给他娘治病呀。秀丽都能赚到钱,你该比她更厉害才对。”

她语气讥讽,汪正德脸都黑了。

郑冬雨在赚钱这件事情上确实不如潘秀丽……这闹得,好像他没眼光,捡了芝麻丢了西瓜似的。

汪正德觉得事情闹这么大,有些丢人,但他不是不讲理的人,郑冬雨跑到周家宅子,归根结底还是为了拿银子给母亲治病。他说不出责备的话,但心情实在不怎么美妙。

去城里一趟需要盘缠,想要省钱,去的人越少越好。汪正德本来只想带母亲一个人,可是汪父特别喜欢去茶馆吹牛,上次都没怎么逛,回来后意犹未尽,那些经历也已经说了好几遍了,他想再去一次。

汪正德拗不过父亲,到底答应了。于是,一家三口启程,郑冬雨母子俩被留了下来。

上辈子每半个月去城里一次,筹钱的都是潘秀丽,去城里的事从来都没她的份。本来汪正德难得去一趟,该给妻儿带点东西回来,可因为家里正是用钱之际,没有闲钱乱花。所以,汪正德回来能给孩子带个包子就不错了。

如今也一样,一家三口头天去第二天回,什么都没带回来。郑冬雨看见他们进门,本来还挺高兴,结果孩子上前有东西……什么都没有。

郑冬雨脸上的笑容都挂不住了。

她转身进了厨房,一家三口都累瘫了,也没人去帮忙。她这两天……发觉自己月事迟了。

如果有了孩子,两人又还没成亲,这算什么?

岂不是坐实了他们二人还没和离就苟且?

对于成亲这件事,郑冬雨本来是不慌的,尤其汪家如今眼看着是个坑,她嫁进来就是操劳的命,虽然年少时的感情很重要,可下半辈子过什么样的日子也很重要。因此,汪正德不提,她也假装不知。一来,这种事情该男人提及。二来,她想观望一下。然后就拖到了今日。

可如果有了孩子,这事就不能拖了。

郑冬雨这几年冷眼看潘秀丽为了一个孩子被折腾的不成人样,是不敢喝落胎药的。她已经离开了李家,李蛮那个没良心的真的已经定亲了。也就是说,不管她留在汪家也好,重新选人改嫁也罢,都还得生孩子。半路夫妻,如果没有个孩子牵绊,那就始终过不到一起。

落胎药是不能喝的,那这个孩子就得生。吃晚饭前孩子哭闹了一场已经睡着了,饭菜上桌,郑冬雨从厨房里把火灭了出来,一家人已经在狼吞虎咽。她坐下后没动弹,汪母以为一家人没等着她一起吃而生气了,主动递上了筷子。

“我们回来这一路没带干粮,饿得不行。你也快吃吧。”

算是解释了一句,郑冬雨心思不在筷子上,顺手接过:“娘,我月事该前天就来的,以前都很准……”

汪母活了半辈子了,哪里不明白她的意思,顿时欢喜不已:“真的?”

郑冬雨低下头:“我瞅着多半是有了孩子,日子还浅,大夫不一定看得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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