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0节
学艺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
“乔掌柜,我确实想学您的那些手艺,因为我不想浑浑噩噩的度过这一生,虽然我只是一个伙计,说这些可能会显得我什么都想要,可我觉得不说那才是虚伪,我会让您看到我值得让您把手艺教给我的。”
“至于女人什么的,我并没有那个心思,而且我的心里……其实已经有人了。”
陈年这是发自肺腑说的。
而这一番肺腑之言让乔老爷子十分欣赏。
点了点头,也就算是知道了。
说了这么一会儿,陈年最终还是把注意力转移到食物上,但此时汤都变温了。
不过这也是锅内最后的汤了。
中午都卖的差不多了,到他们吃员工餐的时候也就剩下大概三四碗左右。
乔老爷子喝一些清的。
陈年则是把下面的汤连带着汤材都干掉。
所以这一碗有鸡爪、鸡脖子还有很多瑶柱什么的。
经过一上午熬煮的老火汤浓郁无比,香味十分醇厚,药材的味道,鸡的味道,海货的味道完美融合在一起。
直接端起碗来,沿着碗的边缘喝了一大口,陈年的眉毛都不由自主的跳了跳。
“好鲜!”
先是经过武火熬出食材味道,之后才加入各种调料,之后便是文火慢慢熬。
过程并不复杂,但非常讲究。
果然这般美味是要以痛风来作为代价的,而世世代代的老广人明知会得痛风,却依然放不下这一锅滋补养生的老火汤。
而那些被乔和庸看不上的鸡爪、鸡脖子什么的陈年倒是还挺喜欢吃的。
肉已经完全被炖烂了,只轻轻一嘬就能下来。
太满足了!
“对了乔掌柜,我下午想出去一趟,剃个头。”陈年忽然说道。
“剃头?去吧,到时候记在我的账上。”乔和庸显然不是很在意这些。
可陈年还是觉得有必要说清楚一些的:“乔老爷,我想要全都剃了,我不想要辫子了。”
“为何?”乔和庸抬起头来,眯着眼看着陈年,有些意味深长的问道。
“因为我是汉人,在以前汉人是无需如此的,直到满清入关后才开始剃发,可我们现在在海外,我不想留着了,而且有辫子做事也不方便。”
“你可知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乔和庸此时面色看不出什么情绪来。
陈年也不知道对方是怎么想的,但这玩意儿是原则问题,如果不行的话陈年宁可不学,哪怕任务失败了也得把这玩意儿剪了。
“我在这个世界的父母把我卖到了这里,况且这种话早在满清剃头留辫的时候就已经被打破了。”陈年坚持道。
只不过他还不能说这玩意儿是陋习,是封建糟粕,毕竟还是得顾及一下乔老爷子的面子的。
听到这里,乔老爷子忽然笑了,摆了摆手:“去吧,别紧张,剃头而已,我儿子早就剃了。”
“收拾了厨房和店里就去吧,下午出去的时候带一些钱,剃了头以后去旁边的药铺买点花旗参、枸杞、鸡骨草、葛根、荷叶,霸王花也再买点,店里不多了,到时候你把这些说给药铺掌柜,就说我煲汤用,他知道我要多少。”
……
旧金山位于米国西部的加州,而在这座人口仅有七八十万的城市中,居住着十多万华人。
光荣饭店坐落的位置不过是唐人街中较为繁华的一条街。
两边的招牌大多都是汉语,但也有一些英文夹杂其中。
街道两边的人大多都是和自己一样的穿着,但偶尔还是能看到有老式的汽车开过。
理发的地方距离光荣饭店有一段距离,陈年一边走,一边看着两边的风景。
偶尔有路过的一些大姑娘倒是穿着整洁大方,光从衣料的花纹和光泽就能看出她们的家境还算可以,要不在这吃人的年代,哪能穿的这般体面。
但是在这两边来来往往的人当中,只有小孩子是最幸福的。
他们没有经历过祖辈的磨难,也无需为了生活而担忧。
他们柔嫩光滑的面庞,与牵着他们的,脸上黑黢黢且沟壑纵横的父辈形成鲜明的对比。
来到理发馆,陈年进门便说:“来个光头!”
“好嘞!”老板也没问为什么,在这里其实已经习以为常了。
拿起剃刀沾了水在一旁的磨刀石上磨了磨,磨的寒光闪烁。
随后又用毛巾擦干,就开始给陈年在头皮上刮了起来。
陈年见老板也就三四十岁的样子,便开口与其攀谈起来。
“老板手艺不错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