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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书版) 第2节

 

“你不是在路上丢的,”他继续说道,“我觉得你会在公寓里的某个地方找到它。顺便给你一句忠告:如果迈克尔·基臣不喜欢你的剧本,或许你应该考虑用其他演员。别把气撒在我身上!”

我盯着他,回想他刚才说的话,想知道他有什么证据。迈克尔·基臣是《战地神探》的明星,虽然我们确实对新一集有过很多争论,但这件事除了吉尔以外,我跟谁都没提过。而且我确实没有提起我的作息时间,也没有说早上起床时找不到手机。

“霍桑,你来干什么?”我质问道。我从没叫过他的名字(丹尼尔),自我遇见他的第一天起就没有。我不知道别人有没有叫过。“你想做什么?”

“又发生了一起谋杀案。”他说。他用奇怪的口音拖长最后一个词:另一起谋——杀。仿佛在细细品味。

“然后呢?”

他对我眨了眨眼:难道还不明显吗?

“我以为你想写这类题材。”

如果你读过《关键词是谋杀》,就会知道,在那时我第一次认识丹尼尔·霍桑,他是我当时正在撰写的电视连续剧《正义与否》的顾问。他曾在伦敦警察厅工作,但是,有一次,一名涉嫌从事儿童色情活动的犯罪嫌疑人从水泥楼梯摔下,在此事件发生之后,他的职业生涯就结束了。因为霍桑当时正站在嫌疑人身后,结果他就被解雇了,此后他只能自谋生计。他本可以像许多前警探一样去安保公司,却选择将自己的才华用于帮助影视公司制作有关犯罪的剧集,我们就是这么认识的。但我很快发现,警方根本就没有完全辞退他。

当警察碰到所谓的“难题”,也就是说,某个案子从一开始就显得非常棘手时,他就会被叫去。大多数凶手残暴,不理智。夫妻俩吵架,也许他们喝多了,其中一个拿起锤子,然后嘣的一声,凶杀案就这样发生了。有了指纹,飞溅的血液和其他法医证据,整个案件会在二十四小时内侦破。而且如今有这么多监控,即使凶犯逃离现场,也很难不留下一张清晰的快照。

有预谋的凶杀案非常罕见,此类案件的行凶者会真的动点脑筋。而且奇怪的是,也许是因为过于依赖技术,现代警方发现这类案件很难侦破。我记得为独立电视台撰写《大侦探波洛》时,在某一集中有提到一条线索。案发现场留下了绣有字母h的女士手套。如今警方可以告诉你手套的生产时间、地点、制作材料、尺寸以及过去几周曾接触过的一切。但是他们可能没有意识到,字母h实际上是俄语中的字母n,并且手套是故意丢在这里陷害别人的。对于这些深奥的见解,警察需要像霍桑这样的人。

问题是,他们付给他的钱并不多,在我们拍完《正义与否》之后,他联系我,问我是否有兴趣写一本关于他的书。这是个非常坦率的商业提议。我的名字会写在封面上,但我们要平分收益。我从一开始就知道这不是个好主意。我写虚构故事,不喜欢被别人的想法左右,更确切地说,我喜欢掌控自己的书,并不想把自己塑造成一个角色,也不想成为这本书里的次要角色:一个跟班。

但不知怎么的,他说服了我,尽管毫不夸张地说,这本书几乎要了我的命,但第一本书现在已经写完,尚未出版。还有一个问题。我的新出版商——兰登书屋的塞琳娜·沃克尔——执意要签订一份三本书的合同,在我经纪人的敦促下,我同意了。我认为对于每位作家来说,不论他的书卖出多少,都是这样:一份三本书的合同意味着工作稳定,意味着你可以规划时间,确切地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但同时也意味着你要专注于写这些书。对于没有安全感的人而言,也就没有休息一说。

霍桑当然知道这一点,所以整个夏天我一直都在等电话,同时也希望它不要响。毫无疑问,霍桑很出色,即使我错过了给我的每一条线索,他也用一种类似儿戏的方式解开了第一个谜团。但从个人角度来说,我发现他非常难对付。他性格阴暗孤僻,即便我是他的传记作者,他也拒绝告诉我任何关于他个人的事情。至少可以这么说,我发现有时候他的态度令人感到不快。他总是骂人、抽烟,还叫我“托尼”。如果让我从现实生活中挑选一名主人公,那肯定不会是他。

此刻他就在这儿,我写完《关键词是谋杀》几周后又来缠着我。我还没有给他看这本书,他也不知道我是怎么写他的。我决定维持这种状态,越久越好。

“那么,是谁被杀了?”我问。

“他叫理查德·普莱斯。”霍桑停顿一下,好像希望我知道他在说谁,但是我不知道。“他是名律师,”他继续说道,“一名离婚律师,经常上报纸。他的许多客户都是响当当的人物,像明星之类的。”

当他说这番话的时候,我意识到我确实听说过这个名字。我被载去片场时,收音机里播了关于他的事,当时我半睡半醒,根本没有听进去。理查德·普莱斯住在汉普斯特德,我遛狗时常去那里。报告称,他在自己的家中被人用酒瓶袭击。还有件事值得一提,他有个绰号——是叫“铁娘子”来着吗?不对,这是菲奥娜·沙克尔顿的绰号,她也是律师,保罗·麦卡特尼爵士与希瑟·米尔斯那场激烈的离婚案就是由她负责的。普莱斯被称为“钝剃刀”,我不明白为什么要这样叫他。

“谁杀了他?”我问。

霍桑忧愁地看着我:“老兄,如果我知道,就不会在这儿了。”

他有一点是对的,我累过头了。“警察需要你去调查吗?”我问。

“没错。我今天早上接到了电话,然后就立刻想到了你。”

“真是多谢,这个案子有什么特别之处?”

霍桑从夹克里面的口袋中取出了一沓照片作为回答。我绷紧了神经。虽然我经常看犯罪现场照片,把这作为研究的一部分,但我永远无法接受犯罪现场那令人咂舌的暴力。这是犯罪现场的原始状态,一切都直白地展示出来。有的东西没有色彩,让深黑色的血液看起来更加可怕。你在电视屏幕上看到的尸体只是躺在那里的演员,他们完全不同于真正的尸体。

不过第一张照片还算好,这是理查德·普莱斯生前拍摄的,一张摆着姿势的肖像照,照片中是一个英俊、温文尔雅的男人,鹰钩鼻,高额头,长长的灰白头发向后梳起。他穿着一件运动衫,微微地笑着,好像对自己很满意,自然也没有丝毫迹象暗示他就要成为谋杀案的调查对象。他双臂交叠,左手搭在右臂上,我注意到他的无名指上有一枚金戒指。所以说,他结婚了。

在后面的照片中,他已经死了。这次,他躺在光秃秃的木地板上,手伸过头顶,身体扭曲的程度只有一具尸体才能做到。他的周围满是玻璃碎片,还有大量的液体,这些液体看起来太过稀薄,不可能是血,原来这是血和葡萄酒的混合物。这些照片是从左侧、右侧和上方拍摄的,没有想象的余地。我继续看其他照片:脖子和喉咙上有锯齿状的伤口,眼睛瞪得大大的,手指像爪子一样。这是死亡特写。我很好奇霍桑怎么这么快就拿到了这些照片,可能是以电子方式发送给他,然后在家打印出来的。

霍桑解释说:“理查德·普莱斯被一个装满酒的瓶子击中了前额和颅骨前部。”他这么快就说起了官方用语,真是有趣。例如,“击中”而不是“打”。那个“前部”可能直接来自天气预报员的词典。“额骨有严重挫伤和蛛网状骨折,但这不是他的致死原因。瓶子被砸碎了,这意味着用的力被分散了。普莱斯倒在地上,留下来的凶手拿着锯齿状的瓶颈,刺在了他的喉咙上。”他指着其中一张特写照片说,“这儿,还有这儿。第二次,刺穿了锁骨下静脉,刺进了胸膜腔。”

“他因失血过多而死。”我说。

“不。”霍桑摇了摇头,“他可能连失血过多的机会都没有,我猜测他并发了心脏气体栓塞,这才使他丧命。”

他的声音里没有丝毫怜悯之情,只是在陈述事实。

我拿起咖啡想喝一口,但它的颜色跟照片上的血迹一样,我又放下了。“他是个有钱人,住在价格不菲的房子里。任何人都可能闯入,我看不出这案子有什么特别之处。”我说。

“实际上有不少,”霍桑兴奋地回答,“普莱斯在处理一个大案子……一份一千万英镑的和解协议。虽然案子里的那位女士没赚到什么好处。你对‘阿基拉·安诺’[1]有印象吗?”

虽然由于种种显而易见的原因(我下面会提到),我不得不换掉她的名字,但我很了解她。她是位小说和诗歌作家,几乎在所有图书节都会做演讲。她曾两次入围布克奖,斩获科斯塔图书奖、t s 艾略特奖、女性小说奖,近期荣获了纳博科夫国际文学成就奖,表彰她在国际文学中的成就,称她“笔风独特,散文优美”。她为《星期日泰晤士报》和其他大型报纸撰稿(主要是关于女性问题和性别政治)。她经常出现在广播中,我曾在《道德迷宫》和《未完之事》中听到她讲话。

“她把一杯酒倒在了普莱斯的头上。”我说。那件事在社交媒体上传得到处都是,我记得很清楚。

“老兄,她做的可不止这些。她扬言要用瓶子打他。那可是在一家熙熙攘攘的餐厅里,很多人都听见了。”

“然后她杀了他!”

霍桑耸了耸肩,我明白他的意思。在实际生活中,这事可能显而易见。但在霍桑的世界里——那个他想与我分享的地方——对犯罪的认定可能恰恰相反。

“她有不在场证明吗?”我问。

“她目前不在家,没人知道她在哪里。”霍桑掏出一支香烟,点燃之前卷了卷。我把咖啡外卖杯滑向他。里面还有半杯咖啡,他可以用它当烟灰缸。

“那么就有一个嫌疑人了。现场还有什么?”我说。

“我正要告诉你!他的房子正在重装,大厅里有很多油漆罐。当然,他对多乐士之类的普通油漆不感兴趣。他用的是英国珐柏[2]那些浮夸的颜色,像土绿色、常春藤、阿森尼克这样的,要八十英镑一罐。”他很厌恶地说出这些名字。

“阿森尼克是你编的?”我说。

“不是。我编了常春藤。另外两个在他们的清单上,他选的颜料叫绿色烟雾。事情就是这样的,托尼。凶手杀害了普莱斯先生,让他躺在豪华的美国橡木地板上流血,之后,凶手拿起刷子,在墙上写下了一条信息:一个三位数。”

“哪三位数?”

他把另一张照片往前推了推,让我自己看。

霍桑说:“182。”

“我想,你应该不知道它是什么意思,对吧?”我问道。

“这组数字可能表示很多东西。伦敦北部有一辆182路公交车,不过我认为普莱斯不是那种愿意花大量时间去乘坐公交车的人。它也是温布利一家餐厅的名字,还是发短信时用的缩写,是一种四座飞机——”

“行了,”我打断他,“你确定是凶手留下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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