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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鬼将息

 

帝国的神教通常不选在天寒地冻的凛冬举行净化仪式,但北地的村镇举发了新觉醒的半血恶魔,他们因此派遣了北地的灰塔术师,要赶在春天女神恩赐大地前决定它的宿命,否则庆睁眼时的面色并不能算好看。

他是从摇晃的马车里醒来的。可在离开穆王府后数年,马车都与他的人生再无关系。那是短暂的富裕生活里享受过的东西,往后和云儿相依为命,再到后来浑浑噩噩地活着,就再没有体验过不用下地走路的懒散日子。

如今他怎么又坐上了这东西?

“夫人,咱们回到穆王府了。”帘子倏忽被拉开,惊得章庆一抖,就收到掀帘子的侍女轻蔑的白眼。

那侍女这么叫他,脸上却没有多少尊敬,无非是碍于身份才唤章庆一声“夫人”。一个小地方出来的商人之子,又不是什么有天赋的人,他配“夫人”二字么?

若非世子心肠软,碰了个男人也愿意负起责任,给他夫人的名分,他哪有鱼跃龙门的机会?

再说他哪能算是鱼,说他是泥鳅都埋汰!侍女嫌恶地打量着章庆,锦衣玉袍挂在他身上就像从别人家里偷来的,健壮宽厚的身子非但没有撑出衣物的华贵,反而显得格格不入,不合身极了。

他就合该穿泥腿子的布衣,瞧那张毫无姿色的脸,满是温吞怯懦的神态,哪点比她强?偏偏运气好得很,爬上了世子的床!

“啊……”章庆傻愣愣地张着嘴,还以为自己正在做以前记忆的梦,梦里头满是恐怖和哀痛。

“怎么下轿的规矩都不懂?”侍女愈发不耐烦了。她看见章庆就来气,仰仗世子纳兰珟不喜爱轿里的人,越矩了也不害怕,催促章庆快点下来。

谁知道里头的男人忽然着了什么魔,坐在原处一动不动,本就木讷的脸更显呆傻。

摆这幅样子给谁看?无非是想着引起世子注意罢了!

一路上纳兰珟都没和章庆说过话,冷漠的态度传达给了手下所有的人,导致他们都对章庆有些不敬。

“怎么了?”纳兰珟身边的侍从倚墨过来了。他是聪慧敏锐的主儿,没侍女那么没规没矩的,所有的不顺眼全藏在心里。看见侍女给他使眼色,就叹了口气,对着轿子里的章庆说:

“夫人,快和世子殿下一同进去。您虽不是殿下八抬大轿迎回家的,但作为府里的头位侍妾,该少的规矩不能少。”

章庆这时候已经缓过神了。他失去云儿后总有犯痴的毛病,一想那么丁点大的孩子在严冬的季节夭在自己怀里便感到肝肠寸断之痛,脑袋就稀里糊涂地认不清事情。

被寺庙捡去的庆晃晃脑袋,闭上眼睛就想要醒来。他仍当这是梦,可再度睁开眼,面前的还是神色古怪的两人。

“咦?”章庆茫然地眨眨眼,不明白他怎么没有醒来。况且要说做梦,这梦里的内容也真实过头了吧?

他不确定地抚摸自己的面颊,狠狠一掐后立刻变得惊恐极了,缩在马车角落大喊:“我不去!你们走开,我不要看见他!”

谁都没想到他突然就闹起来了,喊了几声就开始哭,嘴里模糊不清地念叨许多乱七八糟的东西,听得人困惑又厌烦。

再这样下去就真该没规没矩地让堂堂世子亲自出来迎接一个侍妾了!

他们哪知道章庆在哭诉什么——哭的全是他自己痛苦的经历。

如今想来,纳兰珟那样清冷矜贵如天边明月的人,打从一开始他就不该染指的。不招惹他,不眷恋那人偶然间流露的照拂,就不会有后面所有悲惨的事。

他清晰地记得这时发生的事。章家本身是地位不高的小小商户,但章庆的姨母嫁了好人家,是京城小有名望的温家,姨母的儿子温翡也不知怎的和穆王府搭上了关系。他因此沾了进京的光,有幸和表弟一起到穆王府见往日做梦都见不着的达官显贵。

谁知宴会上发生了什么事,等章庆被几盅好酒醉得迷迷糊糊,走到不知是什么地方,就叫人拉进昏暗的墙角奸了身子,任凭他怎么哭喊都不能阻止身后男人的东西破开身下隐秘的地方。

等他浑身酸痛地醒来,便见着了一生中的噩梦。

纳兰珟带他回来是为了负起奸了他的责任,却不知道在欢好后不久他的小腹慢慢隆了起来,里头怀了纳兰家的孩子,带他回家没多久就去打仗了。或许其中也有眼不见心不烦的因素。

这孩子……这孩子最终是没保住的。章庆以男子身受孕,本就有一定风险。他那时遭到纳兰珟厌弃,在王府谨小慎微,整日担惊受怕的,生下的男孩儿瘦小虚弱极了,硬是被他全力照拂四年才勉强吊一口气,得靠大量名贵的药材续命。

纳兰家不喜他,连带病弱的皇孙也不待见,趁纳兰珟出征时将两人赶去了偏远地方的宅子。那里的奴才最会察言观色,总克扣纳兰云的药材,偷偷拿出去卖钱。

章庆阻止了也没用,他的夫君那几年根本不着家,别说关心孩子的情况,就是知不知道有纳兰云的存在都不一定。因此纳兰云死了,他坚持四年,终于在死前瞪大那双和生父一个模子刻出来的的眸子看着章庆,懂事地说:

“娘,我不痛,你别等爹爹的药了。”

“云儿,我的云儿——”章庆当时就崩溃了,抱住孩子软软的小身体昏死过去。再到后来是如何流落到寺庙里的,章庆记不清楚,方丈师父也没有细说,料想十分可怜。

他的记性自失去孩子后始终不大好,连带回到了过去——姑且当是这么回事,都没有丝毫改善,记不清的事情一件也没想起来。包括他是如何爱上纳兰珟、以及那人娶他之后是怎么对待他的,如同蒙在脑子里的雾,明明就放在那,却看不真切。

“怎么会这样呢……”章庆捂住头,小声咕哝一句,重新抬起来时就没了先前哭闹的丢人样,像是发自内心般疑惑不解地问:“你们后头那人是谁,好生眼熟……”

他是又犯了痴病,过去无数记忆搅和到了一起,要靠汤药才能缓和症状。下一刻他就跳下马车,站在来人跟前,在侍女和倚墨惊诧的注视下看着对方,恍然大悟道:“我知道,你是天仙下凡来了吧!”

“章庆,你在撒什么疯?”纳兰珟握住他不规矩的手腕,冷清的神色自始至终都没有变过。

受夏之女神掌控的日光已不能用灼热刺目形容了,不断炽烤着大地的光辉就连亲近光明的神圣种族都难以忍耐,不得不寻求清风的庇佑。

唯有有罪之人,无法在这样炎热的酷刑中得到怜悯和神之眷顾。

临近白天中最煎熬的午刻,被绑缚在行刑架上的奴隶眯了眯眼,以缓解汗水蛰进眼眶的刺痛。滚烫的呼吸几乎要灼伤他的鼻子,在此时哪怕多做任何动作都是极端的痛苦。

但他仍然珍惜地吞咽了一口所存不多的唾液,勉强缓解喉咙的剧痛。

或许被太阳以行刑官的名义处死是他最终的结局,就像旁边的可怜虫一样。

奴隶再度吐出夹带哀叹的呼吸,无力地低垂下头颅时,正与行刑架前穿黑袍的男人对视在一起。

说“对视”也不算准确,因为对方从头到脚都笼罩在袍子的蒙蔽之下,唯有钝化的感官能察觉到他的视线正放在自己身上打量——仅仅是打量,没有夹杂许多恶意。

他的黑袍想必有隐匿魔法,透过敞开的兜帽看过去,看到的不是一张可以辨析种族的脸,而是虚无和黑暗。

人类?精灵?亦或是别的什么……单从男人高挑的身形看,奴隶无法分辨他的来历。

“您可以朝我的脸上吐口水,即便是那样羞辱我的行为也能暂缓我生命流失的速度。”奴隶沙哑的声音率先打破了沉默。

他决定将男人当成观望他这将死的有罪之人的过路旅者,他们通常会在他面前驻足片刻,留下唾弃和鄙夷后再转身离去。

男人默不作声地仰头看着行刑架上伤痕累累的强壮奴隶——他赤裸的身躯比战士更强健且富有生命力,精神却支离破碎,难以忽视的疲态和沉痛遍布他的神态之间,没有足够多的苦难经历,是不会有这般绝望的表现的。

“你的口才在奴隶中并不多见。”男人打量了得足够久了,但他没有和其他人一样离开,而是选择待在原地与奴隶对话。

最知名的吟游诗人也没有这样悠扬的腔调,口若悬河的演说家也没有他声音里仿佛足以融化严冬冰雪的魔力。

这声音能够驱散炎热,奴隶因此勉强打起精神,扯开干裂的嘴唇说道:“亚丁,我叫亚丁。”

“亚丁。”男人重复了一遍奴隶的名字,带着些微低沉的笑意,向他伸出一只手。“似乎我是唯一能给你自由的人了。”

他的手上带着绣有金色花纹的黑手套,单从长且形状优美的手形也无法判断他的种族。这是个极神秘的男人,同样也是能救他生命的男人。

于是亚丁谦卑地说:“是的,老爷,求您给我自由。”

话音刚落,绑缚住他手脚的枷锁便自动松开了,但亚丁已没有力气站稳。就在他将要跌落在地前,他的身体骤然一轻,像根羽毛似的缓缓落地。

这人精通魔法。亚丁由此得到了这样清晰的认知。

“虽然您并没有义务答应我这种事,但请您同意我将您的名字永远铭刻于心,并予以最大的忠诚。”

对于自己的救命恩人,亚丁的态度始终是恭敬的。

名字。

这一词汇对男人来说似乎是某种极遥远的事物,他明显地做出了怔神的反应,经过几秒钟的思索才回应亚丁的请求。

“布兰克bnk,你可以这样称呼。”

奇怪的名字,奇怪的含义。亚丁的疑惑没有存在很久,因为布兰克接着说:“你不是普通的奴隶,我认得你胸口的印记。”

“你曾经是审判骑士,国王之剑。”

不是什么人都认得审判教廷的剑型烙印的,他们被誉为最崇高神圣的骑士,代表神和神的代言人国王的意志行事,是国王身边最锋利的武器。

审判骑士。自从他沦落为奴隶后,有多久没有听过这个名号?

“您有着超乎常人的见识。”亚丁没有否认,但在听到自己曾经的身份时也没有露出骄傲的神色。

正相反,他的表情更苦闷了。

“我很好奇,你的国王因为什么而放弃他的利刃,让你成了遭到审判的人。”

亚丁的目光忽然变得深远而柔和,其中有许多复杂的情绪:怀念、伤痛、懊悔……但唯独没有怨恨。

“因为我犯了错,”他说,“因为我背叛了教廷和埃洛森……我是说,国王陛下。”

布兰克从来不是好奇心太过旺盛的人。他得到了想要的答案,立刻失去了追问下去的兴趣。

他用魔法编织出一件新袍子披到亚丁身上,遮蔽了那枚仅剩下讽刺意味的印记,也遮蔽住了酷刑过后的伤痕。

这动作使得一绺黑发自他的兜帽中滑落出来,长度约莫接近胸口,泛着顺滑且富有光泽的颜色。

亚丁直直地盯着那缕头发看,试图顺着头发延伸进去的方向看清布兰克的样貌,可惜依旧一无所获。

“有什么问题吗?”布兰克无法忽视掉亚丁强烈的视线,带着疑惑询问道。

“不,没事。布兰克老爷,您想去哪里,我都会跟着你。若是您想拿我取乐……我会弹琴唱诗,也懂些舞蹈……还有其他方面,您也可以尽情使唤。”

亚丁逼迫自己不去看布兰克的脸,而是将注意力更多地关注到其他地方。他意有所指地瞄了眼布兰克的胯部,表情没有太多抗拒,像在陈述寻常的事情。

做这些对他来说甚至不能算是牺牲自己,毕竟遭到的不公多了,自然而然的就不觉得这是什么难以接受的事了。

“我需要一个向导,”布兰克无视了亚丁的暗示,从袖中取出一份大陆地图,指了指王都的地方说,“你正合适。”

“然后……”

“不,那只是庆没回话,缩了缩胳膊嘟囔道:“好疼……”

他似乎是想不明白这贵气逼人的男子为何如此凶,目光惊惧地在纳兰珟身上来回转悠,和这人撞上视线便立即躲闪开来,畏畏缩缩地在原地站定了,不时又鼓足勇气偷偷抬眼看那张脸。

天底下怎么会有这样清艳出尘的好相貌?章庆在心绪一派混乱中想道。只是那对锋利的双眉若能平缓些,看他的眼神能柔和些,那便更好了。

“回世子,夫人闹着不肯下马车呢!”侍女这时还不忘说章庆的坏话,仰着下巴斜睨这土俗粗野的男人,眼中时刻闪烁着精明和算计的神色。

纳兰珟始终神色淡淡的,但倚墨跟了他许多年,心里门清得很,登时不悦地皱紧眉头。

她那点小心思哄哄傻子就罢了,真以为能在世子的眼皮子底下蒙混过去?章庆之前再怎么出身下贱,如今也是王府娶进门的主子,哪轮得到她骑到头上?分不清主子和奴才的身份差别,迟早要变成搅乱后院的惹祸精,不如尽早赶出府去,提早将这麻烦解决了。

侍女见世子和倚墨都没呵斥她,还暗自窃喜呢,含羞带怯地看一眼纳兰珟,又得意地看向章庆,哪知道自己在王府的好日子已经走到了头。

纳兰珟懒得关心下人的那些腌臜事,他只当章庆还在耍心眼,像以往一样用拙劣的手段博取他的关注,索性纵容这没脑子的蠢东西一回,省得他再占在王府门口丢人现眼。

“随我进府。”

章庆被拽着往王府里走,那只习过武的手钳着他的手腕,力气大得几乎要将他的骨头捏碎了。他吃痛地叫了两声,却不敢反抗纳兰珟,只得乖乖随他进去,心里头酝酿的异样情愫也紧跟着烟消云散了。

还以为是什么怜香惜玉的天仙儿,想不到竟如此凶恶。为了他的小命着想,还是莫随意招惹得好。

章庆被带到自己住的院子后就无人管顾了,只留他和几个仆役在这里生活。纳兰珟走得毫不留恋,他反而松了口气,开始慢悠悠地在住处闲逛。

房间里头添置的东西显然是新的,奢侈有余,但随手拿起一样都感觉不到什么人气。不像他和云儿住惯了的屋子,每样摆放的物什都是他们相依为命的依据。

“云儿……”章庆呢喃一声,双眼无神了片刻,随后浑身狠狠一抖,手里的花瓶便摔落下去,在地上绽开无数碎片。

他想起来了,他不该在这的,他的云儿分明已经死了,现在经历的一切都是假的!

“夫人!”听见响动的仆从跑进来,看见满地的碎片,忙请他挪开脚,以免扎伤自己。看见章庆愣神的模样,还以为他被吓坏了,赶紧问道:“夫人,您没什么事吧?”

这可是继王府的两位主子之后的又一位新主子,可不敢怠慢了!

“我……”章庆不知所措地低头看着花瓶碎片,良久后怔然道:“我是不是要赔新的?”

他过惯了寄人篱下的日子,一时间还没反应过来目前的状况。

“您是主子,这院子里的一切都是您的,哪里需要赔啊?您快些离开这里吧,让我扫掉碎片,免得之后伤到您。”

“哦……”章庆恍恍惚惚地往外走去,忽然又想起什么似的,转身问道:“能替我……替我买几样东西吗?”

“他买了经书?”坐于桌案前的纳兰珟听见手下的回报,笔尖顿时一止,随即不在意地说,“那就随他去吧,你继续盯着他。”

“是。”跪在下方的男人抱拳行一礼,闪身离开了屋子。

为何突发奇想要念经?在无人时,纳兰珟停下了手头的事务,思索章庆的怪异之举。

从他数日前莫名中了下三滥的媚药后便怀疑起了章庆的目的,否则为何那人早不出现,晚不出现,偏偏在他受药效折磨时跑到了自己跟前?因此他一直在派人调查跟踪章庆的来历和动向。

虽然所有情报都证明章庆及其亲族只是清清白白的市井小民,甚至没有习过武,也未曾沾染过可疑之事,但纳兰珟从不信巧合。

他早知道章庆在遇见自己之初便慕恋自己,毫不加掩饰钦慕的心意,谁知接近他时打的是什么算盘?若只是想攀高枝也就罢了,可如今正巧处在风口浪尖的时期,万一他是存着别的心思靠近过来也说不准。

只是最近章庆的表现有些反常,不仅不像狗皮膏药一般赖在他跟前,反而安安静静地躲在屋子里,实在让人觉得有些捉摸不透他的想法。

经书……纳兰珟缓缓敲击着桌案,冷声道:“调查他在读的所有东西。”

最近章庆的日子还算好过。他逐渐接受了自己似乎回到了云儿出生前的时候这一事实,每日照旧过着在寺庙里过惯了的生活,只是吃食从素餐变为了王府供应的奢侈珍馐。

更重要的是,没有纳兰珟的打扰,他活得自在多了。

章庆不习惯吃这些,但肚子里还有云儿,整日吃斋对云儿的身体不好,只能强行咽下可口的饭菜,然后欣慰地摸一摸未显怀的肚子。

既然能够重来,他发誓要保护好云儿的,再不能让他早早地夭在自己怀里,而是要和他一起离开王府,到外头去自由健康地长大。

是的,他已经做好了打算。等生下云儿,盼到纳兰珟像“前世”那般弃他们离去,他便会动身逃出王府,带云儿躲到纳兰珟的手够不到的偏远地方过闲云野鹤的生活。

这次娘一定会照顾好你。章庆幸福地捧着肚子,想象着小小的婴孩在他的肚子里成长的样子,又张嘴咽下一大口饭。

可惜章庆躲清闲的时光结束了。他的这顿饭还没吃完,纳兰珟这位不速之客就闯进了院子。

“夫人,世子来看您了。”在他幻想着以后的时候,仆人进来高兴地说。

世子自从娶了夫人回王府后就没来看过他,众人还以为是新夫人遭到了厌弃,谁知道世子今天突然就造访了,让跟着章庆的人纷纷松了一口气。

毕竟主子得宠,他们这些做下人的才能沾光。

谁知章庆刚才还吃得好好的,现在突然捂住了嘴,瞪大眼睛畏怯地望着走进来的男人,险些因为胃里翻腾的感觉吐出来。

“你,你……”他本不想让纳兰珟靠近的,但仅存的理智告诉他要好好对待自己的夫君,不能叫他起疑,否则所有的计划就都该付之东流了。

所以他强行镇定下来,苍白着脸色勉强笑道:“夫、夫君今日为何过来了?”

“今晚我在这过夜。”纳兰珟自顾自地坐在章庆对面,使唤仆人道,“我还没吃,重新布一桌菜。”

那也太浪费了……望着被撤走的碟子里还没动多少的肉鱼,章庆心疼极了,听见纳兰珟叫他,身子又狠狠抖了一下,畏怯地看了过去。

“听说你最近在念经?”

纳兰珟的视线始终没从章庆的脸上移开过。对方像缺了什么似的,没了饭菜就拼命地捻起桌上的糕点果品往嘴里塞,两颊都塞得满满当当的,听见他这边的动静才睁着满是惊慌的眼睛看着他,但嘴里的动作也没停下。

“是……”章庆应了一声,继续埋头苦吃。

他们两个之间的气氛就这么僵住了。

章庆以前迷恋纳兰珟,会想方设法地讲好话讨他欢心——虽然效果甚微,现在他满心满眼都是肚子里的孩子,哪有心思在意抛弃过他的男人?

梗概:修仙背景的土狗剧情,色批猥琐在攻看来受很馋大美人身子,拿被主角打脸的炮灰剧本,虽然家世天赋长相都不错,但就是改不了色批本质,一见面就想和美人贴贴,于是各种被拿高冷女主剧本的攻嫌弃,结果阴差阳错爬上了美人攻的床。

和攻上床以后受就对攻失去了兴趣,因为他不想做下面那个,可惜在馋其他美人身子的时候被攻给逮了回去,进行各种调教,每次嘴臭就会被好一顿惩罚,最后把他培养成了嘴甜还乖的听话老婆。

有揣崽,受非自愿揣崽,经常想弄掉崽,但又被想要孩子的攻给阻止了,只好含泪生崽。

冷漠美人攻x色批炮灰受,攻是妖兽,所以有让受揣蛋的能力。

在永州五族十二派中,李家也是一方响当当的势力,族中小辈成就更是非凡,嫡系一脉的长子李玉君九十有余便成就九品金丹,位列永州英杰榜前十;次子李星奇虽天资不如兄长,但也凭二十余岁的年纪进入了永州第一大派天星宫,拜得掌门云涯真人为师。

只是论声望,他比自家兄长差远了。

李玉君生得清润俊逸,性情温和有礼,称得上是如玉君子,因此颇得旁人仰慕。

李星奇则不同。他的相貌也算端正,虽说比不上李玉君俊美,眉宇间还有些难亲近的桀骜之气,但同样是位丰神俊朗的英伟男儿,可惜有个令父兄极为头疼的恶习——那便是好色。

好色其实算不上什么大事,他若喜欢哪位美人,凭李家的势力,替他娶来便是。可他偏偏看上了一位了不得的人物。

那人名唤裴毓,是从海外造访永州的修士,外表看上去极为年轻,修为却有金丹巅峰,目前在天星宫做客卿长老。

自从见了那天仙般的神秘男子,李星奇就整天神思不属的,还借着天星宫弟子的身份和人家套近乎。

只是裴毓此人性情颇为清冷孤傲,不仅不买李星奇的账,反而对他没脸没皮的纠缠行径嫌恶得紧。所以李星奇至今别说亲近一下裴毓了,就是想多说一句话,对方扫过来的锐利目光和毫不客气的神识碾压都让他心生畏惧。

“可恶啊!”李星奇重重锤了下桌子,想到他前日又在裴毓那吃了瘪,登时气得牙痒痒,攥紧拳头说:“我多日来示好他不放在眼里,如今一个不知道哪里来的毛头小子,倒让他青睐有加!”

原来前段时间永州突然出了位叫做林辰的年轻修士,这人从前本是默默无闻的散修,不知得了什么造化,竟能横扫同境界的对手,轻易拔得前些日子天星宫治下的天星城举办的比武大会头筹,如今也颇得天星宫看重,意图将他拉拢进宗门。

这一来二去的,林辰就和裴毓拉近了关系,两人相谈甚欢,仿若多年未见的老友,看得李星奇眼热极了。

论家世和相貌,那小子哪里有我好?李星奇不免酸溜溜地想。

但他心里再羡慕,也改变不了两人越走越近的现状。心焦气躁的李家二少爷顿时便忘了几天前裴毓让他滚蛋的警告,又蹦跶到了那人的面前。

今日天色不错,夜空万里无云,天幕之上的星子看得清清楚楚,正适合谈些情爱之事。于是李星奇携了精心准备的花束,厚着脸皮再度造访了裴毓的住所。

“长老,弟子有问题想请教您。”他抑着激动的心情,规规矩矩地敲了敲门。

凭裴毓的神识,想必在他踏上住所前的山路时就已经发觉了他的身份,所以懒得搭理他也很正常。

李星奇好耐心地在门口等了片刻,听见里头传来隐约的说话声,一道来自心心念念的裴美人,另一道则是林辰那个讨厌的小子,他就沉不住气了,又大声说道:“裴长老,为何不肯面对弟子?”

说实在的,如若不是他的身份特殊,裴毓早狠狠惩治他了,谁曾想到他还这般没脸没皮地凑上来,平白惹人厌烦。

里头的说话声果然止了,下一刻,禁闭的门扉开了条缝,那姓林的小子像是有意炫耀似的挤出来半边身子,端着架子跟他说:“请你离开吧,前辈不想与你交谈。”

其实林辰在很正常地转告裴毓的意思,态度也十分谦和有礼,只不过在打翻了醋坛子的李星奇看来,他就是在摆架子,还仗着裴毓的信任狐假虎威!

“你是哪来的阿猫阿狗,不知道我天星宫不欢迎外人吗?”李星奇张了张嘴,一连串讨人嫌的话就冒了出来。得亏他家兄长不在跟前,否则定要朝他的后脑勺扇几巴掌。

林辰微微一愣,似是没想到李星奇说话这么不客气,一点也没有大家族出身的风度,脸色紧接着沉了下来,忍着不喜道:“李道友,慎言。”

“住口!敢和我抢人,也不照照镜子看看你是什么货色。你若识相点,自当主动离去,否则别怪我不客气,打得你哭爹喊娘!”

李星奇此时根本听不进话,敌意满满地望着想和他抢裴毓的男人,只差当场和他打起来了。

“什么时候天星宫的规矩轮到你来定了?”林辰身后响起裴毓独特的冷漠声音,有如清泉漱石,沁人心神。可当林辰让开位置,露出他那一双孤冷如深海的眼眸,周遭的气氛就多了阵阵寒意。

旁人都不敢觊觎这冷过了头的男人,唯有李星奇口味独特,有意忽略了裴毓能冻死人的气质,单纯地恋慕起了他的脸来。

能被他摆在心尖尖上的人,自然是有一副好样貌的,似弯非弯的唇角天生自带几分笑意,稍稍柔和了其余凌厉的五官,又比寻常的美人多了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的韵味,看得李星奇心痒难耐。

裴毓一走出来,就连天边皎冷的月光都要黯淡失色。李星奇当时就笑弯了眼,讨好地说:“长老,弟子真想念您。”

裴毓抬了抬手,扫出一道无形的灵力打在他身上,随后淡淡说道:“上次我是怎么说的?再来叨扰我,就让你受些皮肉之苦。”

“哎呦——”李星奇吃痛地叫唤一声,捂住刺痛发麻的胸口,委屈地看向他说:“长老为何要这样对我?我只是钦慕于你。”

“钦慕?”裴毓扫了眼林辰,示意他进院子里等自己,而后将目光转向面前死皮赖脸纠缠他的青年,不屑地说:“你只让我觉得恶心。”

“这……这样说就过分了吧?”李星奇的脸色变得煞白,不敢相信他喜欢的人居然这样说自己。

裴毓连正眼都懒得瞧他,甩袖关上院门前抛下一句话:“滚吧,从这滚出去,别再让我见到你。”

实在是……李星奇吸了口气,感觉胸口十分憋闷。

“实在是……不知好歹!”他的脸明明没被伤到,却也火辣辣的疼。嘟囔着这句勉强能找回点自尊心的话,李星奇失落地离开了裴毓的住所。

他是个越挫越勇的人,离开时还不忘安慰自己,这次吃了亏不要紧,下次讨回来便是,迟早有一天裴毓会心回意转,看到他的好。

只是这一天来得实在有些突然。李星奇还没想好换个什么新方式去接近裴毓,对方就主动送上了门。

这事说来也巧。他和往常一样出门历练,误打误撞地闯进一处秘境,还没从迷宫似的秘境内寻到出路,就一头扎进了秘境深处的阵法内,和不知为何在这的裴毓撞了个正着。

“呃……这位前辈?”李星奇最初还没认出来前方背对着他的人是裴毓,毕竟他满打满算也就见了对方几次,满腔的喜爱都是冲着人家的脸去的,根本没仔细了解过那人。

他仅仅是瞧出了对方的修为似乎有些深不可测,而且来路不明,所以出于警惕和防备率先开了口。

那人闻声转过头来,待看清他的脸,李星奇先是一惊,然后又想起了对方说的下次见面要他好看的威胁话,当即打了个哆嗦,边后退边说:“既然是裴长老先来的,那弟子就先……就先告退了。”

不是他怂,实在是裴毓此时的状态过于恐怖了,磅礴的威压毫不收敛地汹涌而来,那张冷清清的脸也怪异地绷着,和平时的神情有很大不同。

李星奇本不想承认他欺软怕硬的,但现在情况不妙,只得服软:“长老……前辈,我是误闯进来的,真的没想和你……啊!”

那人不知用了什么手段,一把将他摄到了跟前,掐着他的脸说:“闭嘴。”

李星奇慌忙咽下尖叫,努力点点头,哆哆嗦嗦的模样哪还有以往的半分气势?

攻从小身边就容易出怪事,老一辈人说他八字轻,还有是阴年阴月阴日阴时出生的缘故,容易犯着各路鬼煞,引来留恋生气的污秽东西。光听大人说的,让人惊心动魄的事就有不少,例如在水边玩的时候听着女人的哭声,半夜总有人唤他出去之类。

许是小时候吓多了,攻对这些也不怎么害怕,反而跟着乡里懂这些的老人学了两手护身,带着他爷爷留的玉佩平平安安活到了大学。

他原本就阴气重,再加上少年时期脾气坏,天天总有脏东西找他真的很厌烦,索性做了几年自闭儿童,整天窝在贴满符咒的半大屋子里读那些怪事奇谈。等大学拎着箱子告别故乡的人和污秽,他竟养成了孤僻冷漠的性格。

攻想着读完书找个安静地方偶尔接单解决一下灵异事件,然后顺遂地过完下半辈子。因为这些污秽可不是艺术作品里性格各异的奇幻人物,它们全是害活人性命的恶物,寻常人沾上就是轻则气运大损,重则全家毙命。像攻这样既能克制它们,又是对脏东西来说的大补血食,等着杀他的东西可多着呢。

这些年攻自己生活,再加上老人们的经验,对有些东西忌讳得很。他已经时刻注意着不去招惹那些东西了,结果还是有不长眼的主动送上来。

他那日接完单子打算回学校,本来走夜路就危险,还真被他碰上了怪事。只见黑黢黢的荒郊野外突然就有个吃得肚皮溜圆的胖猫开口说了人话,听声音还是个男的。

“你瞅我像人不?”

这个场景攻熟悉,是成了精的妖怪讨封呢,如果被问话的人说它像,这妖精就能变成人,成功度过灾祸。但若是说他不像人,等于废了它的修行,那是牵连后代的仇恨,非得让这人断子绝孙才能解恨。

成精的妖怪可比人还精,但肥猫没想到碰上了硬茬子,只感觉脖子上的皮毛被猛地一揪,就整只落到了攻手里。

“这么着吧,你给我跑腿十年,我就说你像怎么样?”

攻正缺没人打下手呢就有个便宜手下送上门来,他面冷心硬,无视了肥猫的流泪猫猫头,逼他答应了才说像。

然后肥猫当着攻的面变成了蛋蛋尚在的彪形大汉,猛吸一大口攻的阳气说:“小伙子,猫爷我看你命格不好,天生容易找祸事,不如以后碰见的阴气重的东西给我吃吧?还有不许限制我的人身自由,我想去哪就去哪。”

反正攻又不需要那些东西,就答应了,再说他和肥猫也不过是暂时的合作关系,对方爱干啥就干啥去。

他只是觉得肥猫的人形实在是太扎眼了,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什么黑恶势力,跟他回学校估计保安都不让进,所以让他伪装成学校的猫抱了回去。

一人一猫天天住在一起,肥猫被攻投喂得越发油光水滑,就是每天都在琢磨着怎么吃掉攻,毕竟阴命的人可是能让他受益良多的。但是待久了他就不乐意了,怎么攻这么爱招惹那些乱七八糟的玩意儿啊,全都是想和他抢食的,肥猫就很不爽,从最开始的消极怠工到主动出击,疯狂对付来骚扰攻的脏东西。于是攻获得了从未有过的宁静。

生活没了烦恼,攻就出门走动得多了。他本就皮相俊俏,加之多年不晒太阳白的惊人,追攻的人蜂拥而至。肥猫就纳了闷了,怎么想吃攻的还有他的同族呢?

但他要去解决那些人还被攻阻止了,不明真相的肥猫又一次气出了流泪猫猫头,独自生闷气去了。

结果攻坏的很,不仅扒拉他毛茸茸的肚子,还弹他的蛋蛋,仗着肥猫在学校不能变人形可劲蹂躏。

“难道你对追求你的母猫也要全杀了吗?”攻笑着挼他。

“猫爷不近美色,猫爷只想吃人。”肥猫气呼呼地扭过头。他又仔细一琢磨,不行,要是真让攻看上了谁,万一和那人在一起破了童子身,吃起来不就不香了吗?

他马上不顾约定变成人形,抱紧了攻不撒手。“我不许我不许,你只能留给猫爷吃,不能给别人吃!”

“好,好。”

语言即是承诺,和妖怪的承诺更是不能撕毁的。攻本就是无牵无挂之人,他忽然觉得若能在十年里获得这样平和的生活,最后给肥猫吃了也无妨。

即便到了黄昏的时候,沙漠里依然热得出奇,至少还要几个小时才能感受到刺骨的寒风灌进衣袖。但这并不影响往来的商旅进出——因为他们脚踩的是旧凯恩帝国开辟的西境唯一商路,倘若离开这里去往其他地方,数不尽的毒虫猛兽会马上要了他们的命。

一队人马正穿行在这片望不见边境的荒芜之地中,铁链的晃动碰撞声、沙兽的微弱嘶鸣声都被轱辘陷进黄沙中滚动的噪耳的动静掩盖住了——这是一支运送奴隶的车队。

因为凯恩帝国覆灭后合法化的奴隶买卖活动,又一批来路不明的可怜虫被贩卖到了荒凉的西境,等待奴隶主为他们找到出手阔绰的主人。

打头骑沙兽的几人衣着厚实,表情轻松,后面戴着镣铐的奴隶就没这么悠然自得的神情了。他们个个面色惨淡、嘴唇皲裂,睁着空洞而绝望的眼睛紧盯前方喝着水聊天的雇佣兵。

他们渴坏了。在沙漠里,饥饿的折磨远远比不上口渴,而那些雇佣兵为了让奴隶听话,每天只提供给他们少量的水分和食物,勉强能维生,但又没法转化成足够的能量来反抗。

在这样艰苦的运送过程中,最先倒下的是奴隶中稍羸弱的中年人。他直挺挺地向后跌去,在即将砸在滚烫的沙子上之前被一只有力的手臂扶住了。

“谢谢……”中年人缓了好一阵才从头晕目眩的状态下走出来,虚弱地看向救了他的黑发男人,扯出牵强的微笑。

那男人摇摇头,没有说话。

他低下脑袋,向中年人露出一张令人印象深刻的脸:皮肤泛着不过分黢黑的棕色,面部轮廓融合了北方人族的粗犷坚毅,但又不显得粗笨和野蛮。正相反,他是个相貌正直英俊的年轻人,除了脸上有点毛糙的胡子。

他还有一对浓黑平直的眉毛,眼型稍圆,在五官中占据醒目的地位——很浓的矮人特征。

但是最奇异的地方莫过于那双眼睛,似乎时刻绽放着微微的蓝光,就连肮脏的污渍都难以掩盖其无暇与璀璨。

一双仿佛在发光的蓝眼睛,那可是精灵族的特质,而这年头想抓一位麻烦不大的精灵奴隶可比驯服巨龙还难。

是了,到这里就清楚了,眼前的这个年轻人是混血奴隶,而且是极少见的多种族混血。和那些被卖去做苦力的家伙不同,他是要被送去妓院或是贵族老爷家的稀罕货。

中年人不自觉放开了抓着黑发奴隶的手,眼中的感激不自觉被悲悯和疏离取代。

“很抱歉。”他匆匆站起身,迫不及待地远离了这个异于自己的家伙,同时赔出笑脸面对被后方停顿下来的队伍进度吸引过来的雇佣兵。

“怎么回事?”雇佣兵脸色不愉快地问。

到了晚上便是黑暗开始入侵的危险时刻,而这些卑贱的奴隶竟还敢拖延队伍,影响他们尽快进城的计划?

中年人畏缩地解释几句,换来连番粗暴的抽打。

施刑的雇佣兵嘴里不干不净地骂了几句,转头看向还维持着扶人姿态的黑发奴隶,朝他啐了一口:“小婊子,管好你自己,不然我们就在把你卖出去之前先让你闲得无聊的手和嘴派上用场!”

黑发奴隶对这些下流话毫无反应,闷不做声地攥着铁链的一段,垂下透彻的蓝眼睛凝视脚下的沙土,仿佛那些人讨论的东西与他无关,这让试图靠这个消遣他的雇佣兵们感到了些许无趣。

玩笑归玩笑,他们还是谨慎地更换了黑发奴隶的位置,防止他再闹出什么乱子来。

强壮的奴隶总是那么容易惹人头疼,当然卖出去的价格也更值得他们为此付出的精力。

可惜这个混血奴隶不是特别地让雇主满意:他似乎不会说话,哪怕张嘴也是“咿咿呀呀”的气音,让人很难辩驳那些含糊其辞的话语里要表达的意思究竟是什么。

贵族老爷可不喜欢在亵玩自己花钱买来的东西时听不到一丝痛苦的哀嚎,奴隶主只寄希望于他的其他地方能吸引买主的注意,掩盖他声音的不足。

希望这趟运输行动不会再出什么事。雇佣兵看了看逐渐暗沉的天空,警告意味十足地瞪视一眼黑发的奴隶,扭头回了队伍前方。

黑发奴隶对自己的位置变动没有任何意见,继续沉闷地跟在队伍里,耳尖却隐晦地动了动。

他听见了沙砾震颤的细微动静,如果不是大型魔兽在靠近,那就是有规模相当大的一支队伍正朝这边赶来。

可惜其他人没有他那样敏锐的知觉,未曾察觉有异常正在接近过来。黑发的奴隶也没有要提醒他们的打算,而是在心里盘算着只有他自己知道的想法,装作浑不知情的样子跟在其余奴隶后头。

直到那支队伍距他们仅相隔几座沙丘、近得连掀起的沙尘都能望得见的时候,队伍才察觉到了异常。

“放弃这些奴隶,快点撤离!”经验丰富的领头人大喊一声,率先解开拴着奴隶镣铐的扣锁,驾驶沙兽朝来袭者相反的方向逃去。

奴隶的命可没他们的命值钱,在边境贩卖奴隶遭遇意外是常有的事,他们早做足了这趟毫无收获的准备。

其他雇佣兵有样学样,纷纷抛弃哀求着带他们离开的奴隶,跟随老大的脚步逃亡。但在经过黑发的奴隶时,领头人指着他说:“等等,把这个人带走,他比其他的奴隶加起来都值钱!”

“唔。”男人依旧摇头,从喉咙中挤出类似拒绝的声音,还退回到人群里,不让雇佣兵的手碰到他。

他不配合的行径激怒了奴隶贩子,领头人立刻示意雇佣兵粗暴地将他带走。

但在他们抓到黑发奴隶前,头顶的翅膀振出的狂风便逼退了所有人。

“你们在我父亲的地盘上贩卖奴隶。”顶上富有信服力和压迫感的年轻男声响了起来,迫使众人抬起头,追随声音的来源。

那是位满头金发的的青年贵族,在飞扬的尘土中显露出光辉般的面容,夺目得仿佛连不屈的夕阳余晖都要退让到一旁。

“霍洛少爷……”领头人挤出谄媚而恐惧的笑。

“滚吧,滚远点。再有下次,你们就会成为珍珠的食物。”他口中的珍珠显然指的是座下正被他爱抚着的狮鹫。那只庞大的魔兽极具灵性地尖啸一声,垂涎欲滴地望着下方毫无招架能力的人类。

一伙奴隶贩子很快就滚远了,留下迷茫地站在原地的一众奴隶,不知所措地望着他们的救星。

“把他们放了。”姓霍洛的金发男人指使姗姗来迟的手下,然后转向仿佛事不关己般矗立在那的黑发奴隶,仔细地上下打量他。

这奴隶的个头并不高,较普通人类男性略矮些,在运输队伍中仅能排得上倒数,令他强壮矫健的身材带来的压迫感大打折扣,大约还是受了矮人血统的影响,总之在狮鹫上俯视他,就显得他渺小极了。

但霍洛毫不意外地相信这黑发奴隶有远超他体格的惊人力量,从他露在破衣外的肌肉和不屈的眼神中就能看得出来。

霍洛的目光中出现短暂的犹疑,但很快又恢复了平静,凝视着他的眼睛说:“你不能走,坐上来。”

黑发奴隶很听话,既没有因为霍洛的命令露出愤怒的表情,也没有试图抵抗的意思,而是牵着他的手上了狮鹫,破败的旧衣因为剧烈的动作撕裂开一道直到肚脐的裂痕,清晰可见的丰满的胸前肌肉也恰巧地顶在他的胸口。

“哦,天呐……”霍洛倒没想到会遇到这样尴尬的情况,小声咕哝一句,抱住他的腰说:“我会带你回家,问你一些事情。在此之前,先告诉我关于你的名字。我是苏曼,苏曼·霍洛,霍洛男爵的儿子。”

瑞德·布莱恩特。黑发的奴隶,瑞德这样写道。因为姿势的问题,他只能在苏曼的胸口写字。

他不能说话吗?苏曼感到些许疑惑,但最终没有问出这种私人的话题。

“你为什么会来西境?”他拍了拍狮鹫的后颈,示意它起飞。

我听说西境有龙出没。我需要它。瑞德继续写道。

“你需要一头龙做什么?”苏曼的声音明显冷了许多。

然而瑞德没回答。他又累又饿,依偎在苏曼温暖的怀抱中,很快就睡着了。

一个脑洞,年上帅叔叔x狠厉小鬼,攻在受很小的时候就养了他,但直到受十六岁左右青春期觉醒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对攻产生杏玉,于是强a帅叔叔。

受虽然是攻养大的,但还是养不熟的狼崽子,心胸狭隘,睚眦必报,对攻忠诚是因为还没有遭遇过来自攻的沉重打击,一旦发现自己的付出喂了狗,马上就会翻脸不认人,反噬主人。

比较想写两个恶犬互撕的场面,然后恶犬受被更恶的攻镇压,暂时熄了噬主的心思,但下次还敢。

大纲:受是贫民窟那种人间地狱里爬出来的,就像伤痕累累的饿狼一样闯进大城市里。他不想回到那个地方去,为了赚钱用尽手段,结果招惹了不该招惹的势力,险些被人打死。

叫人家气息奄奄地丢到巷子里喂饿犬的时候,受似乎瞧见了前段时间上了报纸的大人物,对方是当地大势力的掌权人,手里握的是受这辈子都碰不到的权利。他们本没有相遇的可能,但偏偏就是上天有缘,让攻发现了这个快不行了的小孩。

殊不知受记得他,他也认得受,准确来说是认得受的眼睛。攻在和别人谈生意的时候恰好碰见了受在帮那条街的地头蛇做事,小小年纪却下手狠辣,那双眼睛也跟狼似的,是成大事的人才有的眼睛。

原本攻没什么兴趣关心一个不知道什么时候没命的小流氓,但既然在这里碰见了受,他就动了念头,把这小孩带了回去。

从那之后受就做了攻身边最受宠的二把手,将将长到十六七岁的年纪,就成了没人敢招惹的煞神,就连攻身边的人都担心他有朝一日会谋反。但攻不在乎,他就喜欢那双驯服不了的眼睛,明明装着顺从的样子,实际上却总用审视和警觉的视线打量他,只等着寻觅机会扑上来,从他的身上撕一口肉。这样野性难驯的狼才是攻想要的。

但谁都没想到受胆子再大,有朝一日也敢骑到主子头上了。起源是攻身边多了个小情儿,整日和攻成双成对出席重要场合,而所有人都瞒着受,直到他出任务回来才发现那两人的关系。

平日里只紧着他一个人宠的攻居然去宠别人了,还那么温柔,这在受看来就是背叛,他险些一枪崩了那男人,然后被扭送去了调诫所,让他涨涨记性。

平日里头攻宠他惯他也就罢了,这次竟然敢冒犯爷,受遭受的处罚便格外重,几乎死在调诫所里。

等攻再去看他,受被抽的血淋淋的,几乎都没了人形,还咧起嘴说:爷,您最好下狠心把我杀了,否则就是用链子把我拴着,我也会找着机会出来,把您的心尖尖上的小宝贝活活地从您的心口上挖下来。

攻身边的小情儿简直吓白了脸。他是和攻情投意合,也很享受那么个呼风唤雨的大人物对自己温柔体贴的模样,但他更惜命啊,马上缩在攻身后,惊恐地寻求攻的庇护。

攻没有杀受,他只是用那双淡漠的眼瞥过受满是认真的脸,仿佛根本不在乎受会怎么样。

爷,他能做的,我也能做。受忽然又换了副态度,爬到了攻跟前,堆在嘴角的笑明明是谄媚的,眼里却满是冷意,拙劣的演技任凭谁都能轻易戳穿。

然而攻只是捏着他的下巴问,他给我伏低做小,你能吗?

受马上学着那些常年出入声色场所时瞧见的腌臜事,用干裂的嘴唇碰了碰攻的嘴角。

这根本不能算亲吻,受也不过是个刚懵懵懂懂知道这方面的半大小子,做这些动作只能平白惹人发笑。虽然没人敢笑他,但也没人相信攻真会因为受的满嘴胡话饶了他。但偏偏攻就这么放过受了,之后依旧让他做二把手。

从那之后就没人敢靠近攻了,只要让受稍微发现一点攻和谁来往亲昵的迹象,那人准遭报复。然后受就又会挨一顿打。可他皮糙肉厚得很,最不怕的就是挨打,还笑着让攻的手下使点劲。

终于受在某天终于懂了原来做那事不光要啵嘴啊,努力学习一番后就主动去献身了,然后又开始了暂时被驯服的日子。

房间里的气氛十分诡异。坐在最前方的男人一言不发,平静地睨视着被保镖按在地上的两人,哪怕其中一人哭得梨花带雨,也丝毫不能动摇他冷淡的神色。

另一人除了脸色有些惨白,表现得还算冷静,抬头盯着男人的眼睛说:“云先生,我……”他看见男人的脸时愣了愣,接着硬着头皮继续说了下去:“您恐怕是误会了什么。”

“误会?”云夙仅用纤长润白的手指轻抵在额角处,指尖漫不经心地蹭着面颊,细长的眼尾似以淡墨勾画,挑起勾魂摄魄的弧度。他就那么懒懒地倚在座椅上,浑身上下都透着不容轻亵的上位者气度,任谁都想不到跪在下面哭成泪人的少年与他是血缘相亲的叔侄。

论相貌,那少年不及他半点风情。

听见男人说的话,他长眉轻轻一挑,对此不置可否,只蔑笑道:“你就是江权?”

江权点点头,眼睛却黏在云夙身上,直勾勾地盯着他露在外面的一截精雕玉琢似的莹白颈子。

不知道撕开那身禁欲得体的西装,藏在里头的身体又是怎样的美景?江权不自觉吞了吞口水,揽着少年的手也慢慢松了力道,一副被勾走了魂的痴样让云夙皱起了眉,想把他色眯眯的眼睛给剜出来。

“你勾引我的侄子,怂恿他打家产的主意,现在又跑来告诉我,这是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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