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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域舞姬

 

西域舞姬

纳凉用的茶摊挤满了人和车马,这在边关的城镇是常有的现象。一路从中原运送货物赶来交易番邦异宝的商人太多了,一年年的,舟车劳顿后就趁机在这小小的桌椅间歇脚,然后再度踏上返程的路。

车队领头的是三老爷,下面的人叫惯了,甚至忘了三老爷的本名。只记得三老爷出生何家,是何家的三少爷。最初的兄弟管他叫何三少,走南闯北这么些年,何三少变成了三老爷,后面来的人就跟着叫——三老爷,三老爷。

问起主子的名字,他们就说,主子就叫三老爷。

这名字的事且不谈,但见三老爷悠哉悠哉地喝一口粗茶,眼睛直盯着手头的账本,仔细核对这次来边关跑商拿的银子。别看他人长得粗,心比绣花针还细,半枚铜子儿的交易都休想从眼皮子底下遗漏。

账本正看着,忽从街道那头传来悠扬的胡琴声,三老爷动了动耳朵,放下茶问卸货的伙计:“那边是怎的了?”

伙计还没答,茶摊的老板先插话道:“您可不知道,是这的胡人班子在表演呢。听说他们的舞姬是一等一的绝色美人,但要我说啊,那一头红艳艳的头发,像妖怪似的,啧啧……”

熟悉主子的伙计当下就明白三老爷是动心了,笑嘻嘻地说:“三老爷,您去看看吧,货有兄弟们看着呢,错不了!”

三老爷故作威严,但心里实在是痒痒。要说他今年二十有八,走南闯北少说也有十二年,还从未见过胡人舞姬跳舞。于是三老爷就动了心,还不忘斜眼瞅着伙计有些谄媚的脸说:“要是缺了子,饶不了你!”

“是是!”早分辨得出主子是真威胁还是装装样子的伙计满脸堆笑,送走了好奇心旺盛的三老爷。等三老爷走远,他不忘呵斥身后沉浸在音乐中的兄弟们:“没听见三老爷的话吗,快点干活!”

三老爷和人堆挤在一块,努力踮脚看中间的表演。他眯起眼睛,看见几个穿着打扮不似中原人的乐师围成圈,手指拨弄间形成婉转的曲调。

伴随着异国的音乐,圆圈中心火红衣裳的人便扭转纤细的腰肢,赤足踩踏的节奏与音乐完美契合。茶摊老板说得不错,这西域的舞姬果真是满头灼人眼球红发,像流动的火焰,叫人舍不得离开视线。

舞姬身体大片润白的肌肤露在外面,偏生脸捂得死紧,红纱遮了大半张脸,只看得见清灵狡黠的碧眼,眼梢微微挑起妖冶的弧度,说是活生生的妖精也不为过。

但看舞姬的身量,顶了天十三四岁,过于娇小,三老爷的兴趣反而没了。

他惦记着没核对完的账本,看了一会就离开人群,回到吵吵闹闹的茶摊。离开前放下的茶居然还冒热气,三老爷便舒舒服服地坐下,继续翻他的账本。

这座边陲城镇来了有几次,手底下的人很清楚易物的流程,黄昏时就搭了满当当的新货到车上。伙计清点好车队,过来告知三老爷。

“三老爷,车队该出发了,晚了城门就关了。”

三老爷揉了揉酸涩的眼睛,可算从账本中出来,掐算一下回去的行程,顺嘴问了句:“回去路上是要换季节的,你给伙计们准备棉衣了吗?”

“哎呦!”伙计一拍头,“您是提醒我了,棉衣之类早备齐了,但早上问平安酒肆的老板打的几坛酒还没来得及拿,我这就去。”

“别,我去吧,坐了一天正好活动活动骨头。”三老爷把账本给伙计,自己披上防风的斗篷去了。

他一路走一路瞧,逐渐昏暗的天色一点也没有影响市集的热闹,但上午的班子不知道撤到哪去了。

找到伙计说的平安酒肆,三老爷人还没进去,头顶就一阵叮叮当当的声响,他抬头一看,旁边房屋的二楼窗户被人大力推开,有人想从窗户跳出来。

再仔细一看,这不是那个舞姬吗?这小孩满脸的恐慌,回头看了看身后,奋不顾身地跳下来。

“哎哎!”二楼的高度可算不上低,贸贸然跳下来铁定会伤着腿,三老爷赶紧几步跑过去接住急速下坠的火红身影,强有力的臂膀稳稳接住舞姬,后退几步就将人安全地抱进怀里。

神神秘秘的面纱掉了,三老爷才发现他是男孩,秀美的脸虽柔弱,但脸蛋的棱角明确了他的性别,应是位美少年。

少年白嫩的手抗拒地推动三老爷的肩膀,试图从他怀中离开,胭脂色的唇抿起,澄澈的眸子映照出主人的慌乱。

跟在少年后边的一伙人赶过来,几个异族人叽里咕噜地嚷嚷,带头的汉人认出了三老爷,登时赔笑道:“何老板,有人花大价钱买您怀里的人,那边正等着呢,您看……”

闻言少年也不推搡了,反而死死抱住三老爷的脖子,身子瑟瑟发抖,湿热的气息随急促的呼吸打在三老爷的耳侧,低声哀求:“帮我……”

三老爷见识多了,自然明白这是桩不公平的买卖,怕是班主图大价钱,强行把舞姬许给人家的。

平日三老爷可以旁观,但眼前可怜的小家伙就在他怀里发抖,正气凛然的三老爷哪能叫他们把人带走,当即甩出腰间荷包说:“那就告诉他,这人我买了。”

装满银子的荷包在地上滚了几滚,三老爷爱财如命的心也跟着滚了几滚。他只能眼睁睁看对方捡起,忍住心疼将少年的屁股往上托,方便少年能更轻松地攀住他的脖子,免得滑下去。

手里的荷包掂量几番就猜得出价钱,班主动摇了,眼神询问旁边的异族人。

哪知他们不干了,骂骂咧咧地走上前来。三老爷眼神也冷了,空闲的手摸向防身的短刀。

领头的汉人赶紧制止他们,小声对班主说:“别招惹这位,他是官家都谦让三分的大主顾,这边一大半的走货商都是何老板的熟人。惹到他,你的财路就彻底断了!”

其他人都听见了,再瞧瞧这位何老板,笑眯眯的模样也盖不住走南闯北历练出的腱子肉和彪悍气质。纸老虎尚且有震慑力,何况是眼前的真老虎,几人不自觉惊恐地退两步,三老爷的身形顿时在他们眼里变得比山还高。

“那就……阿依归你!”班主不情不愿地屈服了。

三老爷和少年皆是松了口气。差点就出动弟兄们了,三老爷可不想随便麻烦他们。

而叫阿依的少年胳膊的劲松懈不少,勒得三老爷脖子都疼,他放下阿依,目送阿依跟班主去取行李。

花钱的时候没觉得,现在一摸干瘪的钱包,三老爷偷偷给了自己一巴掌:叫你救人,手怎么这么欠呢!

酒肆老板刚装好酒,阿依就抱着胡琴过来了,背后的包裹小小的,大概是除了琴和舞姬的衣裳外没别的物件了。

他小步靠近三老爷,低头半天不说话。三老爷看见胡琴问了句:“你爱弹琴?”

阿依一愣,奋力摇摇头。

“那你拿琴做甚,路上弹琴解闷吗?”

阿依反倒用诧异的眼神看过来,好像不明白三老爷的意思。

三老爷很快明白了阿依的疑惑,赶紧摆手说:“不用不用,我不要你弹曲跳舞,天天四处奔波,哪有心思看!”

也不知道阿依想些什么,呆呆地望着胡琴,然后还给旁边的班主。他快步跑到三老爷跟前,依然是沉默的态度,却悄悄攥紧三老爷的衣袖,一步一趋地和他走了。

取了酒回去,伙计们大感惊奇,怎么老爷两手空空去,回来却多了个娇俏的小美人。再看阿依暴露的打扮,众人了然,知是常年跑商光棍一条的老爷买了个小宠陪伴。

三老爷不知道手底下人跑偏的心思,吩咐伙计牵头矮小的马给阿依,说完忽然想到不甚了解阿依,便问他:“你会骑马吗?”

阿依摇头算是回答。三老爷当他是警惕陌生人,不愿说话,就把牵马的伙计喊回来了,叫他准备小号的衣服。夜里赶路风大,总不能让人冻着。

送来棉衣,三老爷让伙计们回避,自己留下想问问阿依的情况。小孩细瘦的手畏畏缩缩地脱下单薄的衣裤,再把厚衣服套上。三老爷环胸靠着柱子,打量阿依秀气的脸蛋,忍不住笑道:“小孩,我来这买的全是值钱的宝贝,买人还是头一遭,我看你啊,也是个宝贝,不如我叫你宝儿,怎么样?”【注:读作“宝er”,儿化音】

阿依系扣的手顿了顿,没有开口。三老爷略感头疼:这小孩不爱说话的性子真是件麻烦事。

“那就当你默认了。”

打扮一新的小孩站在面前,三老爷满意极了,厚实的衣服使阿依显得圆润了些,像个正经人家的小孩了。

就是那头披散的红发有点突兀,三老爷想了想,给他打了个麻花辫,小棉帽一戴,完全就是俊秀的少年郎。

干脆让伙计带他长见识,以后带进商队吧。三老爷心想。倒不是没想过出了边关就放阿依走,但要他把手无缚鸡之力的孩子独自丢下,想想也不地道,还是等养大了,能独立生活了再说。

这样边关的事就告一段落,三老爷扶阿依坐他的马,从后头把娇小的少年圈在怀中,笑着说:“宝儿,没去过中原吧,带你见识见识那里的风景!”

他手握缰绳吆喝一声:“启程!”

背后长串儿的车马跟着他,旁人看多少有些震撼。大漠的夕阳下,这些往来边关的商人形成独特的瑰丽壮美的画面。

风声呼啸,身后宽厚的胸膛是阿依唯一的依靠。他缩进那处温暖的地方,心里觉得,也许这也是他一生的依靠。

坚持几个时辰赶路,车队就地安营扎寨准备过夜。三老爷率先下马,张开胳膊要迎接阿依。

阿依挪动腿,小小地“嘶”了一声。三老爷皱眉,把人抱下来问:”腿磨伤了?”

“嗯。”阿依应答,已经站不住了,全靠三老爷扶着。

“是我的不对。”三老爷常年骑马磨习惯了,一时忘记刚骑马的人很容易受伤。幸而车队备了伤药,他领阿依到帐篷,小心脱掉外层的裤子。

三老爷继续解他深色的里裤,摸到一手的黏腻,心中暗叫不好。果然手心大片的血污,竟是直接磨破了皮。

磨成这样,一路上几个时辰,阿依居然忍着不吭声,三老爷不知该说他能忍还是笨了。

鲜血淋漓的伤口暴露出来,白嫩的大腿内侧状况简直是惨不忍睹。阿依不吭气,三老爷都觉得疼,赶忙打水给他擦洗。

小孩儿脸蛋通红,大概是又羞又疼,终于舍得开口说:“我自己来……”

“去去!”三老爷大手一挥拍掉他捣乱的手,几下擦掉污血,拧开药瓶往伤口撒药。阿依明显疼狠了,腿上肌肉绷得老紧,咬唇忍住了痛呼。

“你说你逞那个能做什么,不舒服就去坐马车嘛!”三老爷絮絮叨叨地裹纱布,完事了强行喂了颗消炎的药给他,然后把人塞进被窝里,冷声冷气地说:“睡觉睡觉,赶早得赶路呢。”

也不管小孩的表情,大被一蒙睡倒在他旁边。不消片刻就响起绵长的呼噜声。

阿依捏着被子,手指在裹好的纱布上摩挲,扭头看了半天三老爷熟睡的背影,翠碧的大眼睛眨巴眨巴,缩到他枕边闭目进入了梦乡。

火堆的木炭炸开的声音以及马匹的咴鸣成为阿依十三年来难得一次美梦的内容。

大清早天没亮,三老爷从睡梦中醒来,发现怀里多了个软软的东西,低头瞧见红灿灿的头发散落开来,阿依的脸埋进他胸口睡得正香。

三老爷看了看两个地铺的间距,没想到这小孩睡觉忒不老实,能从那么远滚到这儿来。说归说,他手上动作很轻,把他的被掖好,掀起帐篷的门帘走出去,舒畅地呼吸干燥凉爽的空气。

烹煮干粮的伙计瞧见老爷,给他舀了碗热乎的,三老爷接过去,不忘吩咐:“收拾一辆马车。”

“哎,好嘞!”伙计立即去照做了。

三老爷随意找了个石头拍掉上面的黄沙,端着碗大口喝。喝了没几口,阿依也出来了,走路的姿势真看不出是腿受伤的人。

他坐到三老爷左边,直勾勾地盯着他喝汤。顶着别人的视线,三老爷艰难地咽下干粮,把碗凑过去说:“喝点?”

阿依也不客气,端起来喝掉剩下的汤底,然后继续盯着他。

“干嘛呀,还想喝?”

阿依眨眨眼,搞不清是同意还是拒绝。

“宝儿,你还真是个宝啊?要喝自己盛去,我不给你盛。”三老爷可不打算惯着他。

但阿依不是这个意思,他捧了半天的碗,才小声说:“谢谢……你。”

“不必,买你也不是吃白饭的,以后跟弟兄们好好学着点,不要在队伍里拖累我就行。”还当他要说什么呢,三老爷用力揉了揉阿依的脑袋,拍拍他的肩膀以示鼓励。

结果不知道小孩儿哪根筋搭错了,抓起三老爷的手,殷红的嘴唇在上面亲了一口,在三老爷反应过来之前捧着碗跑掉了。

这大概是异族人的感谢方式?三老爷也没多想。

简单的早餐结束,车队重新启程,这回阿依被安置在马车,垂下的帘子遮挡了外面的景色,三老爷骑高头大马的身影也一并挡住了。

阿依掀开窗帘,探出脑袋寻找三老爷。后方马蹄“得得”,三老爷从后面骑马上前,当他是在看风景,笑他说:“边关的景看不够吗?”

“不。”阿依看到想看的人,又缩回脑袋。

三老爷笑呵呵的,低声嘱咐阿依:“在马车待好了,没有我的命令别出来,懂了吗?”

车队驶到了戈壁滩,三老爷的嘱托不是没道理的,以往的经验告诉他,附近可能埋伏了马贼,专挑商队打劫。他在附近绕了一圈,更确定有马贼埋伏,这也是为什么阿依看见三老爷从后方来而不是领头的位置。

商队最忌讳遇马贼,那帮要钱不要命的东西非常难缠,不损失几个兄弟别想离开。三老爷暗叹运气糟糕,心里提高了一万分警惕。

“驾!”三老爷驾马回到车队前头,抽出了短刀。后面的伙计也纷纷拔出武器,肃穆的气氛逐渐酝酿,连马蹄都踏得小心翼翼。

一只箭飞过来,早有准备的三老爷低头躲过,大喊道:“有马贼,迎敌!”

与此同时劫掠的贼匪冲出藏匿点,向车队袭杀过来。车队瞬间形成包围圈,把货物保护在中间。三老爷悄悄移到阿依的马车前面,打定主意要保护他。

现在情况非常棘手,埋伏的马贼数量比三老爷预想的多多了,如果杀出重围,惨重的损失他无法承担。他表面维持冷静,实则心里头没底,开始算计如何将损失降到最低。

正在马贼缩小包围之际,马车晃动几下,阿依钻了出来,站在三老爷的马前,直面那群马贼。

三老爷本来就焦头烂额,这不听话的小孩居然跑出来了,他怒吼:“你出来干什么?!”

阿依摇摇头,张口说了句听不懂的话。

刚才还气势汹汹的马贼立即停下,打头的贼首开始和阿依用异国的语言交谈。三老爷听不懂他们说的什么,只知道贼首上下打量几眼他,带头撤退了。

所有人愣在原地,三老爷匆匆下马,翻来覆去地检查阿依,如释重负地把人一把抱住,口中斥责道:“不要命了吗?那群人要是不撤退,我根本保护不了你!”

阿依闷闷地回答:“不会的。”

“你怎么知道?”三老爷现在还浑身虚汗,想不通为何马贼会突然撤退。

“他们认得我阿爹阿妈,不会伤害我们的。”想来小孩自己也知道行为过于鲁莽,一直不肯抬头看他。

“算了,没事就好,重新启程吧。”三老爷送人回马车,这回是半点都不敢松懈了,仔细注意四周的风吹草动。

好在车队仅遭遇了一回马贼,安稳地到达了落脚点。一行人住进客栈,三老爷继续让阿依和他睡,熟练地换好伤药后,小孩光溜着腿观察三老爷记账。

三老爷手底算盘拨得老响,一阵功夫就算清了几笔账。他得空抬头看阿依的情况,两条白嫩嫩的腿晃得叫人头疼,当即怒道:“把被盖上,也不怕得病!”

阿依乖乖照做,仍旧仔细观察三老爷手的动作。三老爷察觉到他专心的样子,问:“怎的,你看明白了什么?”

小孩困惑地摇头,三老爷就来了劲:“宝儿,我教你算账好不好?”

他把宝贝算盘放到阿依跟前,给他讲算盘的用法。阿依好奇地拨动算珠,不知道听进去多少。

等三老爷困倦地上床睡觉,阿依还在轻声拨算盘,翠绿的眸子亮得惊人。

三老爷一觉醒来,阿依的被褥整整齐齐的,没有人睡过觉的痕迹。那小孩趴在桌子上睡得香甜,睡熟了也不放开算盘,应该是算了一整夜。

三老爷拿起账本,没算的账都被阿依对清了。他核对半天,真没找到错误。

“唉,宝儿,你说你何必呢?”这孩子有大毅力,只有吃尽苦头的人才这么能忍。

他惜才心发作,爱怜地抱起熟睡中的阿依放回床上,把算盘放到他枕边。刚盖上被,阿依迷糊地睁开眼嘟囔:“老爷?”

“哎。”三老爷受宠若惊,捏了捏他绵软的脸蛋。

“要走吗?”阿依努力地爬起来,明明眼睛都睁不开了,几次头栽到三老爷身上,挣扎好久才勉强清醒。他把算盘抱在怀里,小碎步跟上三老爷的步伐。

外面荒凉的景色看不到头,阿依上车前最后看了一眼养大他的戈壁,毅然地选择合上门帘。

“走咯,我们回中原咯!”

几个月后,车队载满货物回到了中原,此时正值严冬,地面的雪厚厚地盖了一层。阿依看到的是全新的世界,他惊讶地伸手接雪花,从未在荒凉的边疆见过如此大的雪。

冰冷的雪冻手,不一会儿阿依的手就红了,脸蛋也红了,平添几分孩提的活泼。

他一下车就引来路人围观,谁见过火红头发的异乡人啊,即便是那些贵族老爷的胡姬,也是金色或棕色的卷发。红色的还是头一遭。

众人纷纷议论阿依奇特的长相,其中不善的眼神居多,这种排斥感让阿依脸色苍白,又回想起做舞姬时受轻视的记忆。

“干嘛呢,干嘛呢!不要堵了我们卸货的道!”三老爷及时来解围了,他高大的身体挡住众人视线,把小孩藏在怀里,给他打理沾满雪花的红头发。头发高高盘起,再把自己的棉毡帽戴到阿依头上,显眼的头发立即看不见了。

阿依倔强地捏紧拳头,眼泪无声地落下来,大眼睛脆弱得叫人心疼。三老爷哪能受得了自个儿的宝贝受委屈,赶紧擦擦他的眼泪,安慰道:“好了,不哭不哭。等我卸完货啊,就带你去吃我们这儿的好东西。”

人群没劲地散了,三老爷也不敢让阿依独自待着,是他先前疏忽,忘记阿依外表的特殊,现在恨不得时刻盯紧他。

将人带到仓库,店铺的伙计看见突然多了张新鲜面孔,有人好奇地问:“三老爷,您带回来的是什么人啊?”

三老爷大手一拍阿依的后背,把他推搡到前面,笑呵呵地说:“这小子啊,是咱们新上任的账房先生,算账比我还灵光,以后有搞不清楚的账,只管找他!”

谁能料想三老爷对阿依的器重程度这么高,就连阿依自己都感到吃惊。伙计只管照三老爷说的做,点头哈腰地转向阿依:“哎,先生好,先生怎么称呼?”

这的确是个问题,阿依的原名叫起来怪怪的,三老爷苦恼地拍拍脑袋脑袋,灵光一闪,对他说:“宝儿,你跟我姓,叫何依好不好?”

阿依毫不犹豫地点头答应。名字是身份的象征,他选择了“何依”,就等于选择了三老爷给他的人生。何依反复念叨新名字,心里头的满足快要溢满了,欣喜的情绪真真切切地反映在眼中,即使不开口,三老爷也感觉到了。

在今天,他有了名字,不是跳舞的胡人阿依,而是三老爷的账房先生何依。

思忆及往事,何依打算盘的手指微顿,眉头轻蹙,很快又抚平了眉心的皱纹。他吹灭油灯,披上棉氅离开桌案。

外面大雪纷飞,七年前他就在这样的大雪天来到中原,如今他已从青涩的少年长成青年。成年的何依比少年时更俊俏明艳,却没人敢再觊觎他,谁见了他都得恭恭敬敬地叫一声“何先生”。而这种平稳的生活是三老爷给的。

那个行事凌厉彪悍的男人形象浮现在眼前,何依推门出去,叫醒打瞌睡的伙计:“车队呢?”

半年前三老爷领队去西北走货,算算日子该是今天回来。但月上中天,外面的街道还十分冷清,听不见半点马蹄声。

“这……按理该到了啊?”伙计探头探脑地朝街道望,缩回脖子就对上何依冷下来的脸。“小的这就去城门口看看!”伙计赶紧改了口,跑出院子找人去了。

开玩笑,何先生发起火来比三老爷可怕多了,要是那张脸变冷了,他们后脖颈都感觉凉嗖嗖的。

何依独自站在空旷的院落,凝神倾听远处的动静,雪落了满身也不管。不知道站了多久,他终于听见车轱辘声逐渐靠近,快步靠近大门,直勾勾地盯着街道的拐角处。

当马车出现在视野中,何依的眼睛红了,担忧的心落了下来。和三老爷生活了七年,他清楚跑商的危险,三老爷失去消息的时候无时无刻不在挂记。等伙计搀扶软绵绵的三老爷出来,何依立刻抱住他。

他先是以为三老爷受伤了,但三老爷的头靠过来的时候,何依闻到了浓烈的酒味,三老爷正嘟嘟囔囔地说醉话,连架他的人换了都没意识。

“他怎么喝酒了?”何依抱着三老爷的腰,费足了劲才不让他滑下去。

“三老爷搞到好货了,这次肯定能赚一大笔。他高兴,就没忍住和兄弟们喝多了。”另一个醉醺醺但还算清醒的伙计回答。

“货呢?”环顾四周,何依只看见送三老爷回来的马车。

伙计答道:“下午就卸了,是三老爷要喝完酒再回来的。”

“知道了。”何依扭头看迷糊的三老爷,什么都没说,架着他进屋了。

把人丢到床上,何依解开他湿透的外套,忍不住说:“我担心你这么久,你就不能先派人通知我吗?”

三老爷扭动几下,面朝下打起了呼噜,没有理他。

“酒那么好喝吗?”何依翻过他的身子,伺候他脱鞋脱裤子,脸上虽然不高兴,手头的活依然细致。

“嘿嘿……”三老爷突然说起了梦话,“钱……钱不够啊……”

“怎么会不够?”

三老爷眼睛骤然睁开,无神的眼睛和何依对视,用认真的口气说:“我够了,但还得给宝儿攒钱啊……宝儿,他是我的宝贝,我要让他一辈子过得舒心……”

后头的话三老爷吞进了肚子,因为何依堵住了他的嘴,生涩地和他相吻。三老爷像是知道亲他的人是谁,没有进行反抗,和他滚进了床里。

第二天何依醒来,慌张地穿好衣服,秀气的脸通红,想不到昨晚居然与三老爷做了那等事。承受了一夜的三老爷还在熟睡,何依心虚地给他擦身子,然后跑去算账了。

他不确定三老爷醒来会不会发火,胡思乱想了几个时辰,一个账也没算。

但三老爷没有起来,天快黑了还在睡。于是心虚转变成担忧,何依不敢耽误,叫大夫来看三老爷的情况。

大夫轻捻胡须,表情轻松:“三老爷没事,就是跑商累着了,又喝了酒,睡饱了自然就醒来了,就是……”他欲言又止地说,“等三老爷醒了,您记得劝劝他,累得狠了就别顾床笫之欢了,三老爷他有些……纵欲过度。”

何依涨红了脸,他可不就是三老爷纵欲过度的罪魁祸首吗?大夫开了补药,何依就去守药锅,殷勤得不像话。

两天后三老爷睡醒,动了动酸软的身体,转头看见何依端着药,表情奇怪地说:“老爷,你感觉怎么样?”

三老爷接过药,没多想就喝掉了,揉揉腰说:“没事,就是有点累,缓几天就好了。”

“嗯……”何依扭扭捏捏地不肯走,放下药又说,“我给你按按摩舒缓筋骨吧。”

“宝儿,你今天怎么这么殷勤?”三老爷狐疑地问。

何依没再多说,手指按摩三老爷酸痛的部位,尽量表现得没有异常。既然想不明白,三老爷也懒得在意,舒舒服服地接受何依的伺候。

本来以为事情就这样过去了,三老爷完全没发现他贞操不在,照常处理商铺的事。

一日应友人邀请,三老爷出门赴宴,一桌珍馐塞满肚子,三老爷满足地回家,谁想到路上出了事,几人走得好好的,只听见“噗通”一声,三老爷就趴在了地上。

偷瞄三老爷糟糕的脸色,大夫吞了口唾沫,颤巍巍地说:“老爷,是……是喜脉。”

“喜脉?”三老爷身体前倾,露出了笑容。

“对对,喜脉,老夫不会诊错的。”大夫跟着陪笑。

“喜脉!”三老爷猛地站起身,拍打大夫的脑袋,“我让你喜脉!我让你喜脉!……”

伙计赶紧拉开表情狰狞的三老爷,大声哀嚎:“三老爷,喜脉就喜脉吧!”

屋子里吵吵闹闹的,何依出现了,询问伙计:“你们吵什么?”

伙计说:“何先生,大夫给三老爷诊脉,说三老爷是喜脉。”

三老爷现在最听不得这两个字,又要发作。

是何依抓住他的手,嘴唇颤抖着说:“大夫说的没错,是喜脉。”

“你也帮庸医说话?老子连媳妇都没有,哪来的喜脉,啊?”三老爷气得粗话都冒出来了。

“你的孩子是我的,就发生在你三个月前喝醉回来的晚上!”何依眼睛一闭,干脆说出了打算瞒一辈子的秘密。

这下所有人都呆滞了,大夫趁没人注意他,捂住头丢下一张安胎的药单子跑了。他要是再留在屋子里,指不定暴怒的三老爷要继续打他。

三老爷的确是安静下来了,他胸口剧烈地起伏,应该是气极了,怒吼道:“滚,都给我滚出去!尤其是你,滚!”他指头一指何依,平时的温和态度不复存在。

何依早料想到三老爷的反应,但仍然有种失魂落魄的感觉。他转身走了,留下三老爷平复怒火。

天底下哪有这种事,莫名其妙地肚子里就多了个崽。三老爷心里郁闷,却找不到发泄的东西。想举起拳头砸肚子,手到半途改成轻轻按在上面,心情复杂地抚摸没有显怀的肚子。

他想不起喝醉那天的事,只记得醒来浑身酸软,原来是有人乘人之危导致的。三老爷知道何依那个小混蛋在外面,就决定把人叫进来臭骂一顿。

“滚进来!”他喊的是谁,那人心里清楚。

何依进来了,三老爷还没发火,他先落下了眼泪。

“你……”何依这一哭,三老爷就说不出话了。他还没哭,这小混蛋倒先委屈上了?何依多少年没哭过了,哭的是我见犹怜,三老爷甚至分不清他装可怜的成分有多少。但不可否认怒火因为何依的眼泪淡下去了。

“老爷,这个孩子打了吧。”何依抽抽噎噎地,手想摸摸三老爷的肚子又不敢。要说刚得知三老爷怀崽,他是高兴的,现在三老爷的态度却让何依知道三老爷讨厌这个意外。

三老爷气笑了:“这是老爷我的肚子,老爷我想留就留,用不着你多话!”

“什么?”何依迷惑地眨眨眼,心中有了某种猜想。

“你是傻子吗,我说,这个孩子我要留!”三老爷粗声粗气地说。

何依瞪大眼睛,三老爷见不得他得意的样子,不由分说又把人赶走了。何依开心坏了,现在就是三老爷拿脚踹他他都愿意,高高兴兴地拿着安胎药的单子跑出去了。

三老爷闹出了身孕,原先定好的南下走货的事就不确定了。伙计都劝三老爷养身子,三老爷抱着肚子,吹胡子瞪眼地骂他们:“我又不是腿瘸了,走趟货怎么了?就是断了腿赶路,老爷我照样能行!”

“哎呀,这这这……”伙计犯了难。

何依这时就成了众人的救星,他跪在三老爷的藤椅边上说:“老爷,我替你去吧。”

“不行,你小子懂个屁!”三老爷对让他怀孕的小子连续几天都没好脸色。真是气死他了,小白眼狼!当初就不该在边关买他,现在这小子出息了啊,居然直接把自己恩人给睡了!

“别气,别气。”何依给他顺气,偷偷在那肚子上摸了摸,被三老爷一巴掌拍掉了手。

伙计觉得何依的提议可以:“我看行啊,三老爷,咱们何先生好歹是跟过商的,这几年做账房先生也懂商道的规矩,就让他去吧。”

三老爷气呼呼地想了半天,勉强同意了:“那就你去,我告诉你,要是跑得不好,你就给老子彻底滚蛋,有多远滚多远!”

“好。”何依开心地抱住三老爷的脑袋啵唧一口,在他发作前走了。伙计也纷纷捂嘴偷笑,离开了房间。

房子突然清静了,三老爷不适应地动动身子,终究是叹了口气。

“宝儿啊宝儿,老爷我真拿你没办法。”

这次的走货到底让何依领队走了,闲散在家的三老爷过上了天天喝药滋补的生活,不光是肚子,身上其他地方也圆润了不少。

何依走时三老爷肚子一片平坦,等快回来了,那肚子就圆滚滚的,肚里的崽子也不老实,整天叨扰三老爷睡觉。

他一边拍肚子安抚孩子,一边美滋滋地喝鸡汤,就见伙计闯进来说:“三老爷,何先生他们回来了!”

鲜美的鸡汤顾不得咽下肚,三老爷赶紧出去看看。他嘴上埋怨何依,实则把自个的宝儿疼进了心里,只想看看何依有没有吃苦头。

七年过去,何依早不是当时骑马能磨破腿的孩子,他矫健地下马,把思念几个月的三老爷抱住。

亮晶晶的眼睛盖过长途跋涉的疲倦,感受到三老爷的肚子顶着他,何依如释重负,说:“我回来了,没给您赔钱。”

“老子才看不上你赚的那点银子!”三老爷重重朝何依的后背捶了一拳。

他们两人抱了会,三老爷小声“嘶”了一下。

“怎么了?”何依急忙问。

“哎呦,肚子疼!”三老爷倒了。

何家的宅子又是人仰马翻,乱成一团。

今日何家迎来了两件大喜事,一是何先生平安回来了,二是在三老爷蹲足月子的小少爷出生了。

洪亮的婴儿啼哭声打破焦躁的气氛,伙计们欢呼雀跃,大笑道:“咱们有小少爷啦!”

三老爷身体好,现在精神气十足地逗弄刚出生的儿子,嘴里“小宝贝,小宝贝”地叫唤。

何依进来,听见三老爷管儿子叫“宝儿”,刚当爹的喜悦就没了,嘴撅的老高。

三老爷哪能不知道他想什么,把儿子塞给他,嘲笑道:“宝儿,你怎么能吃儿子的醋?”

但看何依还是不开心的样子,示意他坐到床边说:“宝儿,你们都是我的宝,你是大宝儿,他是小宝儿,这样可以了吧?”

“嗯。”何依脸色瞬间阴转晴。

他摸索衣服,找了半天,掏出了个圆球,声音里带着羞涩:“老爷,我拿这个作聘礼,娶你好不好?”

那圆珠是颗硕大的珍珠,说价值万金都不为过,三老爷经商多年也只见过一两次。显然何依是费了大心思去找的。

“聘礼?”三老爷冷哼一声,“你倒好啊,老爷我孩子都生了才想着娶我!”拿珍珠的手却不含糊,迅速收到自己腰包里。

何依笑开了花,和三老爷相依靠,一手抱儿子,一手抱三老爷,此刻的幸福是他曾经不敢想的。

两个月后,红发的美人穿大红的喜服站在三老爷对面,说是天姿国色也不为过。三老爷不禁想,这个异域的青年果真是传言中的妖精,七年前买下这个孩子,就已经勾走了他的魂,从此奉为至宝,永生难以割舍。

刹车的声音在一处别墅前响起,进进出出的搬家工人看了眼停在那的黑色豪车,然后继续手头的工作。

车门从外面打开了,迎接车内主人的男人略微弯腰问候,笑着说:“扬克先生,感谢您抽出时间来这里。”

先是造价不菲的皮鞋伸出车门,紧接着一位外表看上去十分英俊挺拔又不失绅士风度的男人从车里出来。他细致地整理袖口和衣领,露出迷人的微笑,让人不由自主地放松心情。

扬克先生的外表非常符合时下的审美,宽厚的身材显得很有力量,然而在灰色西装的包裹下,又不会粗野,打扮精致得恰到好处。

“我来见见那个孩子。”扬克随手看了眼怀表,用手杖敲击几下地面。

“哦,当然!毕竟从法律上讲,您将是他的监护人。但是,扬克先生……”男人小小地犹豫了一下,表情似乎有些尴尬。“他或许有点小问题。”

扬克不以为意:“先生,我是位医生。”

“啊,是这样!但不是身体的问题……不不,我是说,您也许听说过别墅的主人的死法,大家都在流传某种传闻,这孩子,就是那种……”男人艰难地说。

“不要相信传闻,这不礼貌。”扬克打断他。他径自走进房子,寻找他需要带走的孩子。

这一切要从几个星期前说起,扬克在书房,忽然有人找上门,给他看了一则新闻:一对夫妻意外死在家中,据法医描述,他们全身的血液几乎抽干了,脖子上有两个小洞,而他们年仅十三岁的儿子目睹了悲剧的发生。大家纷纷讨论是不是传说中的吸血鬼在作案,亦或者,幸存的小儿子就是吸血鬼?

“这和我有什么关系呢?”扬克嘴上说着,目不转睛地凝视新闻刊登的黑色照片中面无表情的男孩。

“您和他们家有些许的血缘关系,所以按照法律,伊诺斯——那个幸存的小男孩,将由您负责抚养。如果您不愿意,伊诺斯就会送去福利院。”来人一副公事公办的样子。

扬克表现出思考的神情,相信一般人会理解他的犹豫,作为当地有名的医生,莫名其妙获得了陌生小孩的抚养权,还是在未婚的情况下。扬克医生在以后的生活中可能会受某些异样的眼光。

“带我去看看他吧。”手杖的敲击明确地表达了主人的决定。

现在扬克走在发生过凶案的走廊,四处搜寻伊诺斯的踪迹。

房屋的摆设整齐到了挑不出一丝不对的地步,哪怕不久之前这里曾发生过可怕的事。认真听屋内的动静,能听见客厅里有节奏的“哒哒”声。

循声过去,那个孩子乖巧地坐在客厅的单人沙发上,额前棕色微卷的头发收拢在两鬓,细碎的刘海下是瓷白的秀气的脸。纤长浓密的睫毛遮盖了他的眼睛,唯有眼角的美人痣引人注意。他安静极了,也专注极了,鲜红的嘴唇微微抿起,低头认真地看着黑亮的小皮鞋相互撞击。

“扬克医生?”伊诺斯很快抬起头,翠绿的眸子漂亮得不像话。他小小地扯开嘴角,洁白的虎牙得以露在外面。

无论外面的传言如何,没有人会愿意相信眼前比天使更纯洁无害的孩子是什么“吸血鬼”,他尖尖的小虎牙甚至咬不破大人结实的皮肤!

“你是来接我的吗?”见扬克不说话,伊诺斯细声细气地询问。

绿宝石似的眼睛一直随手杖的移动而转动,直到扬克停在他面前,把他小小的身体揽进怀里。

外人眼里,二人看起来很亲密,但扬克在伊诺斯的耳边轻声说:“我知道是你干的,小变态。”

小孩的手猛地攥紧了扬克平整的西装,扬克像是没意识到他在说什么,笑着亲了下伊诺斯的额头说:“我很喜欢你,你会是我最得力的助手。”

伊诺斯似乎有些诧异,他弯起大大的眼睛说:“扬克医生,你要带我走吗?”

“当然。”扬克毫不费力就单手抱起伊诺斯,带他离开了别墅。

伊诺斯在看他,扬克清楚这一点。只需要轻微侧头,就能看见小孩灼灼的目光。他怜爱地摸了摸伊诺斯的头,目送死气沉沉的别墅消失在视野里。

“眼睛可以暴露一切。”长久的沉默后,扬克突然说话了。转头看向伊诺斯,小孩一副听不懂话的表情。扬克的笑容加深了,他看到的是什么?是一双纯洁的眼眸深处,触不到底的黑暗。

扬克的房子变成了伊诺斯的新家,这里的整洁程度不亚于伊诺斯家。伊诺斯初到新的环境,好奇地四处观察。

扬克进入厨房,发出叮叮当当的动静,过了一会他端着两杯饮料走出来。其中一杯是果汁,扬克把它递给了伊诺斯。

他不在乎什么谨慎的试探,在伊诺斯犹犹豫豫地决定要不要喝的时候,扬克喝了口香槟,慵懒边摇晃酒杯边说:“告诉我,你的手法。”

半天听不到回应,扬克摇摇头:“跟我来。”

伊诺斯这次顺从了,他沉默地旁观扬克细致地穿好医生的行头,把白手套戴好。看出小孩的疑惑,扬克解释:“我喜欢仪式感。”

挪开杂物间的东西,地上有个拉环。拉环带动完美契合地板的木门掀起来,和温馨的房屋格格不入的压抑感从深不见底的地下室传出。

不可否认,伊诺斯的心跳加快了,他嗅到了死亡的气息,久违的兴奋席卷而来。

地下的“杰作”远比伊诺斯想象中的要有冲击力,他深吸一口气,把震撼的死亡画面铭记于心鉴于绿色环境,此处不做详细描述。

“你……是怎么做到的?”伊诺斯的声音激动到发抖。

“我是医生,可以用的素材多到你无法想象。”扬克骄傲的欣赏他的作品,只有他,才能养出血腥凄美的死亡之花。

回到楼上,伊诺斯的眼神变了,他踮起脚,虔诚地亲吻扬克的嘴唇,露出真实的残忍的微笑。

“我爱你,扬克医生。”

十年之前,伊诺斯来到陌生的城市,十年后,他是年轻有为的作家。

“能说说您的《黑死》的创造源泉吗,伊诺斯先生?”记者抢破了头要问上几个问题。眼前年轻俊美的男人是不可失去的机会,一旦他们的报纸刊登伊诺斯被评为“当世纪最漂亮”的脸,他们的报纸销量将大增。

这个时代,名作家没有什么吸引人的,但俊美的名作家就不一样了。伊诺斯就是后者的典型。

伊诺斯微不可察地避开话筒,温顺漂亮的脸因为美人痣多了几分妖冶。他谦和地回答记者的问题:“一切都是我的养父——扬克医生的功劳,如果不是他的教导,我不会有今天的成就。”

其他记者立刻抢着问下个问题,另一个记者咄咄逼人地问:“伊诺斯先生,关于您的《黑死》,里面的虐杀情节非常真实,请问您真的这样做过吗?”

“怎么会,是扬克医生告诉我很多专业知识,至于虐杀手法,都是我查阅大量资料研究出来的。”

火爆的场面持续了很长时间,伊诺斯客气地一一解答问题,尽显绅士风度。相信第二天刊登他的报纸会有大篇幅赞美伊诺斯的作品,以及他的脸。

至于那些爱慕者的信,伊诺斯扔掉了。他回到扬克的房子,不敢相信已经在这住了十年。

扬克端着酒杯靠在那问:“累了吗?”

伊诺斯脱掉西装,捏捏眉心说:“还好。”他走近扬克,夺走了扬克的酒杯喝了几口,轻声说:“我想放松放松。”无害的表情一如当年。

“工具还是药剂?你的小粉丝好像还没处理吧?”扬克夺回酒杯喝掉剩下的酒。

伊诺斯正对扬克,二人额头相靠,伊诺斯眨眨眼:“不能用你放松吗?”

“不行,当初说好的,除非我自己死了,不然你别想把我的身体做成‘艺术品’。”扬克安抚地亲吻伊诺斯的嘴唇,自然地接受深吻。

“好吧。”伊诺斯失望地看了眼扬克的脖子,他设想的多种割喉方式大概只能在梦中实现了。

仔细听,地下室的“呜呜”声依稀能听到,扬克推开诺伊斯,用眼神示意他:“去吧,处理掉他。不许用老手法,不然今天你别想来我的房间。”

伊诺斯撇撇嘴,去做他的新“艺术品”了。扬克懒洋洋地躺在沙发上翻看伊诺斯写的书,读起来有点意思。

漆黑的夜晚,一切都归于沉寂,没有一点生机的沉寂。属于夜晚的猎手们,开始活动了。

传说中有头恶龙,名为奈登,它诞生于众神之祖充满仇恨的血液中,存在的本身就是这世界最大的恶意。

在众神之祖被神的领袖安克修斯杀死时,那位高高在上的神明诅咒道:“在我死后建立的神国,会永世被我的仇恨诅咒,希望永远不会降落,唯有绝望是你们的终结!”

众神之祖的话立即产生了作用,他的鲜血化成一条红黑色的巨龙奈登,浑身遍布坚不可摧的鳞片,尾部的尖刺闪烁着骇人的光芒。奈登诞生后便盘踞在支撑世界的希望树下,因为奈登周围散发的气息充满恶毒的情感,张口喷出的龙息连安克修斯的战斧都能毁灭,所以没有任何生物敢靠近那里。

这个诅咒灵验了,几千年来世界的希望只由奈登独自享用。它挥挥尾巴,残留的希望果实就化作绝望洒落人间,引发无休止的战乱。

眼看辛苦建立的神国没有它应有的光辉,安克修斯便不能安心坐在王座上。他拜访命运与占卜之神伊瑟迪斯,询问如何解决恶龙奈登。

伊瑟迪斯告诉神的领袖:“世界上的任何东西都无法杀死奈登,也无法囚禁它。它的身体哪怕是你沾染,昔日的诅咒也能立即污染你的神力。”

“难道没有任何办法了吗?”安克修斯问。

命运之神忽然为他的占卜结果感到困惑,伊瑟迪斯没有立刻回答安克修斯的问题,而是反复占卜了好几遍。对于他来说,会对命运产生质疑几乎是不可能的事。

“发生了什么事?”神王追问。

“奈登会远离希望树。”占卜的结果变了,奈登的命运之线转向另外不可控的地方。“当战争与复仇女神雷迪娜诞生时,奈登将进入漫长的虚弱期,它会被雷迪娜永世镇压在世界最深的海底不得逃脱,直至万物陨落。”

“哦,真是太好了!可是我从未听过神国有位战争与复仇的女神,伊瑟迪斯,请告诉我,这位名为雷迪娜的女神在何处?”听到有对付奈登的办法,神王喜悦之余又很苦恼,他的目力足以遍观整个神域,却找不到符合预言的女神。

伊瑟迪斯说:“你不必焦急,雷迪娜尚未出生。”命运之神变得温柔起来,他说,“雷迪娜是我的孩子。”

“命运告诉我,雷迪娜是恶龙奈登与命运与占卜之神伊瑟迪斯的女儿,而且她快出生了,伴随无穷尽的光辉降落于世,刚出生便拥有令奈登颤栗的神力。”伊瑟迪斯平静地解读命运之线,神王却没有他那样冷静,气得直喘粗气,引发人间雷电轰鸣。

抛开雷迪娜的生母——一条该死的恶龙,她的父亲可是命运之神!虽然伊瑟迪斯确实拥有超凡的外表,神国的众多男神女神的容貌在他面前显得黯淡失色,而且是少数未婚的神,但没有神会鼓起勇气向俊美非凡的命运之神求爱。

伊瑟迪斯,命运的掌控者,几乎和众神之祖同时代诞生。神王都不敢在请教伊瑟迪斯之外的时间打扰他,这个邪恶的龙,居然在神国不知情的情况下觊觎他,还和他结合?

瞧瞧伊瑟迪斯无辜的眼睛,他显然是受到愚弄了,不然伟大的命运之神怎么会猜不到奈登的劣行呢?

“不,安克修斯,奈登没有愚弄命运的能力。”命运之神看出神王的想法,耐心地劝解他。“一切都是安排好的。”

命运之线的指向告诉了伊瑟迪斯关于雷迪娜诞生的原因,他执掌世界的命运,偏偏在那天落入命运的圈套,一切事情的发生都完美地形成了巧合。

先是调皮捣蛋的丰收之神偷走伊瑟迪斯占卜用的神杖,把它带到了人间,伊瑟迪斯因此短暂地失去掌控命运的能力,不得不降临人间寻找神杖。

接着,这天正好是诸神庆祝的日子,所有人都在酒席上喝醉了,平时监视奈登的神也昏睡过去。虽然奈登不在乎神国的监视,但想到如果离开希望树,诸神可能会趁机驱逐它,所以它从不离开希望树半步。

奈登发现诸神醉醺醺的,恰好神王安克修斯去极东之地和昔日众神之祖的簇拥们讨论合作的事,它按耐不住,收敛恶毒的气息,变成人的模样去欣赏人间的风景。

有趣的是奈登和伊瑟迪斯凑巧在人间相遇,失去神杖的命运之神没有过多的精力去占卜眼前强壮的男人究竟是谁。人间强壮的男人太多了,他们应该归力量之神管。

但刚见面奈登就认出来了伊瑟迪斯,见对方不认识他,奈登心中很得意,不禁升起戏耍伊瑟迪斯的念头。他伪装成游历世界的英雄,用花言巧语迷惑伊瑟迪斯,常年蜗居在命运神殿的神轻而易举就上了当,爱上了这位迷人又英俊的凡人,曾与他一度春风。

如果不是诸神即将苏醒,伊瑟迪斯找回了神杖,奈登还想多玩几天。显然希望树和神杖的地位都高于两位神在对方心中的地位,所以奈登很快把命运之神抛到脑后,回到希望树下。命运之神拿回神杖,重新回到神国挽回失去神杖期间的损失,也暂时放弃占卜奈登和他的命运。

命运的玩笑仍没有停止,一段时间后奈登生出一颗漆黑的蛋。诸神拥有子嗣的方式千奇百怪,奈登完全没想太多,或许蛋的父亲是他倚靠了几千年的树或是身下的土地呢?

这不是没有先例的,看看整天围着太阳转的太阳神,他的母亲大地女神不过打了个盹,就在一阵风的吹拂下怀有身孕。

奈登没打算追究蛋的父亲究竟是哪个,他自诞生以来从未有过子嗣,因此产生的喜悦更是替代了有关伊瑟迪斯的印象,这条邪恶的黑龙就像其他父母一样全身心投入到未出世的孩子那里。

终于等命运之神忙碌完,打算寻找在人间相遇的爱人,此时神王就找上了门。命运之线立刻告知伊瑟迪斯所有的答案,包括恶龙奈登的戏弄,包括他们春风一度后诞生的女儿。

对此伊瑟迪斯没有太多的愤怒,奈登的命运早已注定,冰冷的深海才是他的归宿。但也许在洗脱了“众神之祖的血液”的身份,他能得到新的身份。

看在他是命运之神的妻子的份上,看在雷迪娜,以及未来他们的二女儿希雅嘉的份上,这是神王最大的宽恕。

“哦,这可真是巧合。”神王感叹。

获悉奈登的命运后,安克修斯主动造访他的敌人,心里还有点对众神之祖的轻视。他自己都能被斩杀,如今剩下的只是一滩血液,怎么可能难倒安克修斯?

那头巨龙懒洋洋地躺在柔软的大地上,不时用尾巴勾下金黄的果实塞进嘴里,挑衅它的英雄变成它的战利品,尸骸几乎要堆成小山。

睡在无数骸骨之上,奈登以举杯欢庆的姿势对安克修斯举了举插在尾巴尖的希望果实。其他生物无比渴望的希望果实,奈登却像无耻的强盗,毫不珍惜地享用。

如果不是奈登小心护在怀里的龙蛋,安克修斯的战斧就该落在奈登身上了。

“神王,你找我做什么?”奈登心里没有一点对安克修斯应有的尊敬,这让安克修斯感到屈辱。神王的表情极大地满足了奈登体内属于众神之祖的意志,它得意地摘下新的希望果实,连带大片富含希望的金色树叶。树叶脱离树枝就变得黯淡无光,如果自然女神在这,她准会气得发疯。

龙蛋感应到母亲愉悦的心情,也轻微摇晃了几下,这逃不过神王的眼睛。能驱逐恶龙的神就在里面孕育,安克修斯几乎感受得到龙蛋内可怕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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