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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我回家

 

城南的一间私人乐室内,不断传出金属乐器碰撞的和弦。

乐室里四个少男少女,就在几个小时前组建起一支乐队。袁云景是主唱,耳朵上挂满金属配饰的齐肩短发女孩是鼓手,另一个朋克穿搭的男生是吉他手,虞冉则担任贝斯。

乐队磨合是一件费时费力的事情,目前,他们除了认识谱子和各自擅长的乐器,其他的全都空白。

尤其在乐手磨合默契度上,意见分歧严重。齐粤,也就是朋克男,对虞冉有些想法。

看着瘦瘦弱弱,弹起琴来,又猛又准,实在让他招架不住。

“我说了多少遍,配合我配合我!”齐粤忍无可忍,朝虞冉质疑道,“你太快了,过于突兀,你到底懂不懂什么叫配合?”

曲目选的是皇后乐队的《anotheronebitesthedt》,以此致敬经典。这首歌虽由贝斯入场,但一个乐队的成功靠的是整个团队。

虞冉双手扶着贝斯,掀起眼皮看向齐粤,毫不留情地指出错误:“你在第二个八拍时慢了半拍,中途还弹错一个音,我当然可以配合,但我建议你们能找一个更专业的来。”

“你…!!”齐粤直接炸毛,“拿谱子到现在才多久,我难道不需要适应?你就弹得好?照搬谱子,弹得跟个僵尸一样,你懂音乐吗?”

“僵尸”本人耸了耸肩,不以为然:“至少我不出错。”

“你¥!?我艹…”

“好啦好啦,小冉冉是直接了些,但也有道理。”袁云景适时开口缓和气氛,“也不是阿粤的错,我们训练的时间还是太短,接下来就休息一会,各自先尽量熟悉谱子。”

说完,向虞冉眨巴眨巴眼睛,示意她别生气。

虞冉心想,这人是不是有双重人格,平日里这么骚包,唱歌时吼得跟狮子一样。

齐粤自觉没趣,冷哼一声,转头坐到沙发上点了根烟,并摆手问袁云景要不要来一根。袁云景摇摇头:“不了,最近戒烟,护嗓子。”他撩起袖子,一片浅黄色尼古丁贴片正扒在小臂上。

烟雾缭绕,尼古丁迅速弥漫开来。

虞冉没兴趣吸二手烟,取下肩上的琴,走出了乐室。

“我出去透气。”

乐室在老小区的地下室,出门左转是一小段楼梯,往上走便来到单位楼门口。

单元门对面有条长椅,虞冉走过去,倚坐在长椅上晒太阳。

前段时间连续的梅雨天,今天罕见出了太阳,阳光并不刺眼,洒在身上刚刚好的温度。

鼻腔还残留着少许尼古丁的味道,莫名让虞冉想到了那晚陈泊修身上的味道。

干净清冽,一种极淡的洗衣粉味道,令人平静。

手指摸上唇瓣,虞冉想起那晚的一个意外。她不小心碰过陈泊修的脖子,凸起锋利的喉结,炙热的皮肤。

记忆犹新。

下一秒,虞冉自虐般擦了擦唇,仿佛要将曾留在上面的痕迹彻底抹除。

她讨厌陈泊修,就像他讨厌她一样。

博育中学的公办部和国际部,两个部划分出两类学生。

公办部的学生大多都是衣冠整齐,手里拿着词汇本或公式册背诵。

国际部没有公办部学生死板,也不如他们沉稳。哪怕是穿着校服,也要弄出点个人风采,最明显的就是头发颜色。

比起公办部的统一黑,国际部是眼花缭乱的彩。

所以,博育中学一直流传着一句玩笑话:“博育有两房太太,大房公办部,端庄有礼,二房国际部,美艳俏皮,两房看似风平浪静,井水不犯河水,实则谁都瞧不起谁。”

即使虞冉去学校的次数少,听到几回有人在背后议论她。勤奋刻苦对立面是懒惰随性,何况她的确是在浪费资源。

虽然她是瞒着虞文璋来的南川,刚落地,虞文璋便查清楚了她所有动向,他人在黎城走不开,但替虞冉做好了一切安排。

学校进的是博育中学的国际部,虞冉不愿意,擅自去了公办部。

房子虞文璋特意买下一栋小洋房,请好保姆司机,只等虞冉入住。虞冉再次拒绝,自己在学校附近租了套公寓独居。

生活费,她用她爸妈留的,跟虞文璋半毛钱都没有。

这是一场无声的反抗,可虞文璋只当她小孩子脾性,睁一眼闭一眼。

成绩无所谓,虞冉想学就学。高中毕业后要么在黎城上大学,要么出国镀完金再回黎城,不管怎么样,虞冉最后都要回黎城,留在虞文璋身边。

这是虞文璋亲自为虞冉规划的人生—留在黎城,留在他身边。

她这个亲叔叔,可谓对她上足了心。

要是没发现那件事,虞冉确实以为虞文璋是个好人。

不堪的场景再次浮现脑海,虞冉皱起眉,胃里涌起恶寒,无意识骂道:“恶心。”

“这么不舒服?闻不惯烟味?”尤槐正走出来,恰好听到虞冉说这两个字,以为她受不了烟味。

虞冉睁开眼,尤槐长了张娃娃脸,跟短发适配度很高,加上金属系耳饰,走的甜酷少女风格。特别是打鼓的时候,哪怕坐在架子鼓后也难以遮掩她身上投入的劲头。

“还好。”

“最近食欲不好,偶尔犯恶心。”

尤槐走过去,坐在虞冉身侧,从口袋摸出两颗糖递过去:“诺,薄荷糖,能压恶心。”

虞冉没拒绝,拿了一颗:“谢谢。”

她撕开包装,放进舌下含着。薄荷味道清新上头,瞬间冲淡了胃里的恶心感,同时也将不堪的回忆冲得七零八碎。

时间缓慢流动,两个女孩子以相同的坐姿坐在一起晒太阳,空气中的薄荷气息沁人心脾。

“其实,齐粤弹得不差。”尤槐忽然开口。组建乐队并不是一间简单的事情,更何况在他们这个年纪能遇到志同道合的人实属不易。

千里马好找,伯乐难寻。

“他就是心急了些……”

尤槐还想说些什么,却被虞冉打断:“我知道。确实有实力,可惜太浮躁了。我不介意唱黑脸,难道你们还不愿意唱红脸吗?”

听言,尤槐莞尔一笑:“袁云景当初跟我说他找到一个好苗子,我还半信半疑。这些天相处下来,你不仅贝斯弹得好,人也怪有意思的。”

“虞冉,我喜欢你。”

或许是‘我喜欢你’这四个字冲击感太强,虞冉一下子坐正,心底忽然冒出那句‘人不可貌相’。

她有些无语地开口:“你的喜欢就像路边的传单,我都没伸手接,你就送来了。”

“哈哈哈,有意思有意思,多说几个,我爱听。”

“……”

尤槐笑了会,忽然开始多愁善感:“虞冉,你说我们这回能成功上台吗?”

虞冉没说话,侧头时刚好看见尤槐双手搭在膝盖上,耷拉着脸,耳后的头发垂下来,挡住了亮闪闪的耳饰。

尤槐还在说:“这是我们三个人第五次组建乐队了,前几次要么人不行,要么中途被迫中止,反正总有各种突发情况,其实音乐这种东西,自己玩得再怎么好,没人听,没人看,没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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