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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节

 

吴大娘子也是演戏演全套,明明那么担心絮万千,也好长一段时间假装生气而没有去看她,让她相信了她是真的没有办法了。

吴大娘子过去能骗过絮万千的概率差不多就是一半的一半,再有了这层原因,才让命运终于选择了她。

而絮万千在生命的最后,一直在思考她能留给儿子什么。也尽可能把所有的东西都给了絮果,其中之一就是一封需要等絮果长大之后、能够更好的理解这个世界了,再交给他的信。本来是应该装在空间里以防万一的,但当时絮万千还不确定她离开之后,儿子能不能继续使用空间,信就暂时和其他东西放在了外面。

絮万千当时想的是,絮果到时候一并收起来就行。她并没有刻意去提醒絮果有这封信的存在,只是告诉了闻来翡,将来要提醒絮果。

当时周吴鹊起也在絮家,无意中听见了这件事。

“所以,你是来提醒我,阿娘给我留了信?”

周吴鹊了点头:“我怕翠花姐姐忘记了。”虽然不太可能,但这件事还是一直压在他的心头,沉甸甸的,装了好多年,他觉得絮果一定会想要知道他阿娘最后都和他说了什么的。

其实捎个口信也能说清楚,但周吴鹊起还是亲自来了。

因为……

他也想趁机见见他的好朋友呀。

“幸好你来了!”絮果双眼明亮,开心的指了指周吴鹊起手上的长命锁,这种没有误会,把一切都说开的感觉,他可太喜欢了,“这样我才能物归原主啊。”

作者有话说:

斫鲙(zhuo kuai):说白了就是片生鱼片。唐代就已经存在的一种片鱼技巧。

明天就是最后一章啦,絮果回到他的老家江左再看阿娘的信。

六岁写了六十章。九岁写了三十多章。十六岁写了二十几章。十八岁写了十几章。二十岁只写最后一章。

这是在写大纲的时候就决定好的——岁数越大,章节越少。因为我在开文前看了一个理论,大意是说,人越长大,时间过得越快。

因为时间的相对占比不同。好比,对于六岁的絮果来说,他上京的第一年是那样的漫长,因为那一年相等于他当时年龄的六分之一。九岁,则是九分之一。以此类推,二十岁的一年就只剩下了二十分之一。

所以,我构思时就在想,可不可以试着用这种章节不断缩短的方式,来带着大家一起体会絮果在成长过程中对每一年时间的认知变化。

上京的路上,絮果是担惊受怕的,懵懂的,甚至最后是一个人孤独的进入了对于他来说全然陌生的世界。

而在回乡的路上,絮果有阿爹,有朋友,有他想携手一辈子的人,他终于长大了,可以让阿娘安心啦。

我很希望我把我最初构思时的想法全都在文里清晰的表达了出来,又怕我笔力有限,并没有写清楚,只能在作话里再画蛇添足的解释。

认错爹的最后一天:

景明六年。

梨花暮雨,燕子空楼。

絮果再一次梦见了他的阿娘,梦里的絮女士正匆匆忙忙的一边提鞋,一边被翠花追着套上了最外面一层茶白的罩衫。她真的太着急了,急着赶去儿子的外舍。在絮果的记忆里,阿娘好像总是这般风风火火,永远在赶死线,也永远……赶得上。

小小的絮果坐在门边的廊边,晃着仅穿了白色罗袜的小脚,一边觉得这一幕好像哪里不对,一边又忍不住仰头出声:“阿娘?”

“嗯?”絮万千正在屋中翻找着儿子的私试卷子,但好像越着急越是找不到。桌子上已经堆满了她翻出的东西,有西洋来的千里镜,北疆产的大榛子,以及她最近正在给吴大娘子做的通草花,碎玉可爱,还未上色。

絮果的眼睛却一眨不眨的看着一个木雕的鬼工球,那是絮万千以前给儿子的,逐层镂空,日夜轮转,絮果可喜欢可喜欢啦。

絮万千哪怕如此着急了,也没有表现出对儿子的一丝不耐烦,相反,她几乎从未错落过儿子的任何需求。她一边让翠花把球给絮果递过去,一边笑着说:“你好久没缠着我要了,我还以为你早就玩腻了呢。”

絮果呆呆的低头,看着怀里多出来的球,想着好像确实是这样哦,嘴上则在问着:“阿娘去哪儿?”

“阿娘要去给你开家长会啊,你忘啦?”絮万千一边翻箱倒柜的找,一边回答絮果,“我们絮哥儿是凭自己的本事考进的雍畿前一百呢,天哪天哪,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聪明的小朋友啊?阿娘一定要去听夫子好好夸一夸!”

絮果缓缓歪头,依稀回想起了确有此事,他真的好努力哦,他的朋友们也很努力,兰哥儿、小叶子、大宝和二宝轮流给他讲题,每一次课下都几乎不离座位,争分夺秒的想要把知识灌进他的脑袋里。他真的好累啊,但他还是坚持了下来!当然,苦心人天不负,絮果的付出也终于得到了回报。全雍畿的前一百!

絮果抱着球,忍不住就挺起了胸脯,跟着阿娘自我肯定的点了点头,他就是这么棒!别提多骄傲了。

“就是阿娘好像找不到你的私试卷子了。”絮万千长叹一口气。

反倒是絮果大手一挥,觉得这根本不叫事儿:“没有关系,找不到的话,阿娘带上我就可以了呀,私试考了什么我都记得!”

絮万千再忍不住,上前一把搂住了儿子,儿子抱着球,她抱着他,母子俩在夏日的廊下闹做一团,她偷袭着絮果左躲右躲都躲不开的痒痒肉说:“阿娘怎么会有这么贴心又这么厉害的宝贝啊?但是不行哦,阿娘带你去了的话,你会觉得无聊的。”

絮果被逗的咯咯笑,还不忘对阿娘保证:“我不会觉得无聊呀,我可以跟不苦叔叔一起叠小青蛙。”

絮万千一愣:“小青蛙?”

“对啊,那天阿爹回来说,不苦叔叔去给兰哥儿开家长会,一直在偷偷叠小青蛙,被夫子发现了,还点名批评了他。”夫子以前借调去过泮宫教书,带的就是不苦大师那一届,“他一边摇头,一边背着手说,复屿啊复屿,你真是一点都没变,连叠青蛙的手艺都是这么差。”

这就是不苦大师,当孩子的时候不好好读书,当家长了好像也不怎么会好好开家长会。

絮万千看着手舞足蹈的儿子,一双秋水般的眼睛也不自觉跟着一点点弯了起来,她问:“听起来都是很有意思的人啊,他们对你好吗?”

“可好啦。”絮果立刻大声回答,阿爹全世界第一好!

“是嘛,那是有多好啊?”

“唔,”絮果低头沉思,想了许久,才找到了一个奇怪的比喻,“是去世之后,也要把对我的喜欢写进墓碑里的那种好。”

“啊?”絮万千苦笑不得的看着儿子,这算什么喜欢的方式呢?

“真的,不苦叔叔说的,他说,我们絮哥儿马上就要二十岁了,弱冠啊,这是多么重要的日子。”君子二十而冠,始学礼……后面的不苦大师就不会背了,“总之,我们是不是要集体送他一个礼物?有个统一的仪式感?”

“所以,他想到的仪式感,就是让大家死后一起把对你的喜欢写进墓碑里?”絮万千的表情奇怪极了,“为什么啊?”

絮果也是一愣,对哦,为什么呢?

然后,絮果的梦就模模糊糊的醒了,看着在烧掉的旧址上重新建起来的新家,他才恍恍惚惚的想起来,今天是他二十岁的生辰啊,他和他的亲友们一起回到了他阔别十四年的老家江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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